五、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或发表而获得的所得,应计征个人所得税。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向他人提供而取得的收入,属于特许使用费所得的税目,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注:稿酬所得应与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分开税目计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不含因拥有国债和国家发行金融债券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企业,其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和其他人员支付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财产性支出,以及个人投资者从企业借出的款项,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都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此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八、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为财产租赁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车船及其他财产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我国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 个人因得奖、中彩及其他偶然而获得的所得,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十一、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需征税的个人所得。7.1.4 税率和税收优惠 一、税率 个人所得税按项目不同分别确定不同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各税目的具体税率见表7—3所示。二、税收优惠 国家在《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制定了免征、减征、暂免及减免等政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1.个人所得税免税优惠 (1)由省政府、国务院部委、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体、卫生、技术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 (2)个人持有的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及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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