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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应用版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09032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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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应用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
  相关规定:列举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附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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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案例应用版)》具有以下特点:1.“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2.“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
  3.“相关规定”——列举了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案例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因此,案例为我们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使抽象的法律以鲜活的面孔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语言如何成为我们的生活语言,从而更好地理解立法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应该怎样恰当处理与应对;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当权益正在受到侵犯时,可以用哪些法条去维护权益;通过学习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别人是怎样吃亏上当的,应该如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我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近年来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法律法规,精心挑选案例,针对法条适用中的重点和难点,编辑出版了“法律法规案例应用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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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应用提示
  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是条例②的灵魂、核心,其内容贯穿于医疗事故处理的全过程。依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处理医疗事故
  由于立法权限的原因,条例主要是针对通过行政途径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二是应录事人的请求,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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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概念】
案例1 实习生的行为导致病人死亡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案例2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案例3 病人主动要求出院的其后发生损害,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责任?
第四条 【医疗事故分级】
案例4 医疗事故认定后如何进行分级?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管理规范与职业道德】
案例5 医疗机构未按有关規定救治病人的是否应承担责任?
第六条 【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 【医疗服务监督】
第八条 【病历书写】
案例6 病历没有妥善保管,医院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病历的真实与完整】
案例7 医疗机构擅自涂改,销毁,伪造病例资料,如何处理?
第十条 【病历管理】
案例8 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第十一条 【如实告知义务】
案例9 手术前,医院应当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 【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第十三条 【内部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第十五条 【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 【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
案例10 医疗机构未按規定封存病历资料的,有何后果?
第十七条 【现场实物的封存和检验】
第十八条 【尸检】
案例11 患者死亡后,家属拒绝尸检,对赔偿责任认定有何影响?
第十九条 【尸体存放和处理】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条 【鉴定程序的启动】
案例12 医学会是否可以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鉴定主体及职责分工】
案例13 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申请再鉴定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专家库】
第二十四条 【专家鉴定组的产生方式】
案例14 如何确定专家鉴定组?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合议制及成员构成】
第二十六条 【回避】
第二十七条 【鉴定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十八条 【通知程序和提交材料】
第二十九条 【鉴定的期限和调查取证权】
第三十条 【审查与调查】
第三十一条 【鉴定的工作原则及鉴定书的制作】
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的制定】
第三十三条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案例15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而采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案例16 由于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意外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案例17 发生现有技术条件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案例18 发生现有技术不能避免的后果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案例19 患者不配合治疗而造成损害的,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案例20 因病人亲属原因延误救治而造成损害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第三十四条 【鉴定费用】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案例21 医务人员不按规定操作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三十六条 【重大医疗过失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受理申请的权限划分】
第三十九条 【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第四十条 【行政处理与诉讼】
第四十一条 【鉴定结论的审核】
第四十二条 【鉴定结论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自行协商解决情况报告】
第四十四条 【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报告】
第四十五条 【各级医疗事故情况报告】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争议解决途径】
案例22 如何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
第四十七条 【协商途径协议书】
第四十八条 【行政调解】
第四十九条 【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
第五十条 【赔偿项目和标准】
第五十一条 【患者亲属损失赔偿】
第五十二条 【赔偿费用结算】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疗事故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规范】
第五十七条 【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五十八条 【拒绝尸检与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扰乱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的范围与事故处理部门职能分工】
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的定性及法律责任】
案例23 非法行医的承担何种责任?
第六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
案例24 军队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

附录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2002年7月31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2002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2003年1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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