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引论
生物科技将来的发展如何,现在还言之过早,但是要回头却已经太迟了。我们不能否认已知的一切,只能尽力控制其用途……使其为全世界所用,减少生物圈内的竞争,不要后悔莫及。
——[美]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
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是一把利弊兼具的“双刃剑”,其迅速发展在为人类带来巨大惠益的同时,也使人类面临日益突出的生物安全问题。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现有的生物安全立法的基础理论和立法实践无法为解决生物安全问题提供充分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对生物安全立法的价值理·念、立法目的、应予确立的基本原则等进行研究,基于此构建完整的生物安全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就健全和完善我国生物安全立法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章主要阐述研究背景和目的,对生物安全立法相关研究的现状作一系统考察并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界定重要概念,并说明主要研究方法,以便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必要的背景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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