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br> 问题1 房屋初始登记费收取问题<br> 一、房屋初始登记收费的相关依据<br>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br> 近年来,住房建设乱收费的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被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包括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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