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善旭,男,1952年出生,天津体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社会科学分会常委、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委员、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体育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长期从事社会体育和体育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先后主持或参与2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主持并参编各种著作、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80多篇,承担国家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等多项体育法制工作任务,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7项和全国体育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群众体育科研先进个人和天津市优秀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我国体育无形资产专门法律保护的研究》为获准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为01BTY014。本项目2007年通过鉴定验收结项,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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