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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158067
  • 作      者:
    陈金钊主编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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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金钊,男,1963年生,山东莘县人,法学博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山东大学关键岗位教授,山东省法理学专业泰山学者梯队骨干成员,法理学专业法律方法论方向博士生导师。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杂志上发表文章150余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曾获中国十大青午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现任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所所长、山东省“法律方法论”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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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通过法学的规范分析以及司法方法的运用,为和谐社会的建构作出努力。司法方法是一种法律方法,是法律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与体现。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司法方法的运用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下中国法治的实践中,司法方法应当基于特定的基本理念和意识形态,才能发挥这种作用。法律和社会中充满各种冲突,例如事实与规范、法意与民意的冲突等,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方法(包括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利益衡量等),可以协调与整合这些冲突,从而使得社会重新恢复到和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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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导论:和谐理念下的法治、法学与司法方法
  “和谐”是中国文化所造就的特有概念,尽管在西语中有“秩序”概念与和谐接近,但几乎找不到完全相对应的词语。因而我们的很多学者都开始把和谐社会的建设和中国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进行探讨,认为和谐即中庸④、中和等。其实中庸或中和等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同时期和不同价值观点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我们都承认“中庸”与“中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但人们对中庸、中和的“度”并不很容易把握。因为在和谐状态中强调了秩序状态以及价值判断的和而不同,“和谐”一词像中国传统文化一样,是一个系统整体的概念,在两极或多极判断之间取得“中”与“和”都很难拿捏。这里面不仅是选择的问题,还有斗争的成分。和谐体现了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发端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之上,又吸纳了现代社会文明的理念”②。在进入21世纪后,我们的高层领导人重提和谐的理念,深得中国与世界的认同。这是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国际上的地位有所提高以后,展示中国对世界独特贡献的符号,是中国历史延续的一种表现。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的文化实际上已经不完全是中国古代历史的延续。今天的中国已经有很多的西方因素。所以,在今天讲和谐,已不能完全在古代文献里面找资源。我们不可能在复古的思维中建设今天的和谐社会。我们认为,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否则在文化方面就会出现不和谐。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西方文化现在已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百年来中国文化也逐渐形成了新的传统。关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主要是借用了传统的概念和文化精髓,并在现代化观念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化的(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我们担心的是,和谐社会的建设,没有往法治的道路上引领,而一味强调中国传统文化的因素。因而,我们首先需要结合中央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的精神,阐释建构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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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和谐理念下的法治、法学与司法方法
一、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法律与法治
二、和谐法治理念下的法学研究
三、司法方法论的概念及其理论问题

第二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理念
一、法治理念
二、司法理念
三、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意识形态
一、和谐社会中的法律思维
二、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
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意识形态
四、司法意识形态的运用

第四章 司法方法体系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司法方法及其宏观体系
二、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方法的需求
三、司法方法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意义

第五章 文义与目的的协调:和谐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一、文义解释的缺陷与局限
二、目的解释在司法过程中的运行方式
三、基于和谐考量的司法决策
四、法律解释结果的多样性及其选择标准

第六章 事实与规范的贯通:和谐理念下的法律论证方法
一、事实与规范二分的法学传统
二、对事实与规范二分观念的批判
三、当代司法方法论的理论基础:事实与规范的互动观念
四、和谐理念下三段论推理的重构
五、超越事实与规范的二分:在开放的体系中进行论证
六、论题学思维方法
七、新修辞学的方法论意义

第七章 价值和利益的换算:追求和谐的衡量方法
一、利益衡量纵论
二、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三、利益衡量的操作

第八章 法意与民意的整合:社会和谐的思想前提
一、法意与民意的冲突原因
二、民意与司法独立的紧张
三、民意进入司法的制度安排
四、和谐理念下司法对民意的回应
五、法律方法论是弥合法意与民意冲突的主要手段

第九章 法律内部的冲突与调整:促成社会和谐的条件
一、法律冲突的性质
二、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
三、寻求法律系统的和谐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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