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现代社会模式设计的精神指导,无论是民主法制的落实或者和谐社会的构建,均应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归属。和谐社会中的理想人应具备各项基本素质,其中重要的素质为法律素质,而法律理念又是法律素质的核心。这是实现民主法制、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也在和谐社会内涵建设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和谐社会中公民的法律理念》正是围绕和谐社会中公民应具备哪些法律理念进行探索研究。这样的研究工作对社会普法工作的改革、对于大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推进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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