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说,立法问题就是国计民生问题。在当代中国,立法和法治的发展以及立法运作的状况已成为一个基本的政治现实,它不仅在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而且在厉行法治、维护宪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说立法是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并不为过。
从社会的角度看,法是怎么产生的呢?答案是社会的变迁。①就是说,立法过程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法的产生总是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相伴随的。社会的变迁总要反映在一国的法治史上,法治的状况又会影响、促进和推动社会的变迁。变迁社会的立法过程已成为当下的一个“中国问题”。变迁社会的立法问题极其复杂。立法过程和社会之间总是存在各种积极的或消极的相互作用,牵涉到经济、社会领域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影响,这必然对中国的法治和社会发展产生长期的影响和制约作用。社会变迁总是不断地要求变法,要求立法不断地适应新形势和新的社会关系。立法对社会变迁的作用则表现出两面性:产生良法将会带来积极的社会变迁;而劣法的产生只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变迁,阻碍社会的发展。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高速转型期,社会分化日益明显,新兴社会群体不断出现,同时也有不少社会群体退出时代舞台,社会群体呈现出高度多样性、复杂性和波动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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