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痕迹检验技术
第一节 痕迹检验概述
一、痕迹
(一)痕迹的概念
痕迹是指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态。任何事物在外力的作用下,在运动或变化的过程中,都会产生或遗留下各种事物的客观印象或形态。痕迹的生成是客观事物运动、发生、发展真实的记录与反映,是各种已发生事物运动形式或过程的最终体现和结果,也是再现各事物运动形象、状态、印象及过程的基本依据。
犯罪痕迹是专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在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的各种印象或形态。痕迹学从内容、产生的条件、种类等不同方面来研究犯罪痕迹,因此犯罪痕迹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犯罪痕迹是指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所有印象或形态。包括改变现场原始状态而遗留下来的印迹、物品等形象痕迹(如手印、足迹、血迹、呕吐物等),也包括犯罪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可储藏在人脑中的各种记忆信息。无论是形象痕迹还是记忆痕迹,在侦查破案中都既是分析案情性质、证实某一情况是否发生、提供检验鉴定的基础,也是法庭审判中的重要证据之一。
狭义的犯罪痕迹是指作案人的犯罪行为使造痕体与承痕体发生接触作用或分离作用,在相互作用的部位遗留下的形态反映。狭义的犯罪痕迹反映的是人或物遗留的客观外表结构、印迹、形象。犯罪现场通常遗留的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印痕、整体分离痕迹等都是狭义的犯罪痕迹,属形象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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