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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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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150160
  • 作      者:
    汤欣主编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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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书中涉及的领域包含公司、证券、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行政法及程序法等方面,贡献洞见的既有内地的专家,更有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同台湾地区的权威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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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探讨在特定的法制背景下,能否通过以维权为目的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来实现法律、法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书中涉及的领域包含公司、证券、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行政法及程序法等方面,贡献洞见的既有内地的专家,更有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同台湾地区的权威学者。鼓励通过私权的实现机制以维护个体权利,有无可能构成针对违法行为的“私人总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执法的不足?阅后当会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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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改革证券集团诉讼制度——试论证券集团诉讼的威慑作用及其功能的发挥
    质疑证券集团诉讼存在价值的批评者差不多已经提出了所有可以想到的反对理由,却唯独忽视了其中最为明显和有力的一个。长久以来,实务界(即公司律师)和一些学者对证券集团诉讼的最为通常的批判是,证券集团诉讼中“滥诉”的比例远高于其他诉讼,从而对股东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与之相关的论调认为,证券集团诉讼模式导致了系统性的过度赔偿,这种诉讼的损害赔偿额超过了其所要填补的社会危害,因此应当对损害赔偿的数额加以某种形式的限制。法院也表示了同样的忧虑,本届任期的最高法院在又一次注意到了证券诉讼中所存在的特有的“缠讼”现象。而另一方面。原告的律师团(以及一些学者)则认为,1995年的《个人证券诉讼改革法》(PSLRA)已经极大地限制了证券集团诉讼的范围,并在某些重要的证券欺诈的领域中(例如欺骗性的前瞻性陈述)排除了证券集团诉讼。但是,所有这些争论都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那就足从日前的情况米看,证券集团诉讼既没有发挥补偿功能,也没有实现其廊有的威慑目的,其效果仅仅是使财富在股东之间进行流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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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改革证券集团诉讼制度——试论证券集团诉讼的威慑作用及其功能的发挥
证券团体诉讼 ——台湾地区的法律与实践
私人诉讼与公司治理
私人总检察官在环境法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私力执行是解决环境执法不力的良药吗?
环境保护私人检察官制度探讨——以原告资格扩张为中心
德国公益诉讼
消费者法上的集体性私人执行——关键问题
企业自由与社会约束视角下的消费者集团诉讼——对司法职能认识的缓慢变化
公法救济中的私人作用
民事诉讼中的私人执法——以中国民事诉讼为中心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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