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概论
第一章 诉讼心理学概述
何为“诉讼心理学”?它是一门研究具有民事诉讼性质或类似民事性质的诸类诉讼中,各方诉讼法律关系人诉前、诉中与诉后心理现象、特点和规律,这些主体之间心理交流、对抗与互动的机理,以及社会公众对待诉讼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心理倾向的学科。诉讼心理学的学科定位大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诉讼心理学是法制心理科学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与犯罪心理学相并行的分支学科,在司法心理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或者说与司法心理学的内容存在大量重合与交叉;第二,诉讼心理学是以社会心理学为主要支柱的,并与法学相交的边缘学科,因此,其概念选择要同时兼顾这两个学科的要求,或者说以最为折中的方式确定;第三,诉讼心理学是一个关注多学科混合知识体系,它必须关注并吸收有助于揭示这一特殊领域主体心理现象与规律,并参助规范诉讼与审判,促进心理理性化的所有知识。
第一节 诉讼心理学的性质与特点
一、诉讼心理学的性质
(一)诉讼心理学的边缘性
整个社会心理学及法制心理学都是一个交叉、边缘学科,诉讼心理学是它的一个重要子学科,其边缘性质不言而喻。这样定论的理由十分充分。诉讼心理是社会心理一种特殊的和典型的形态,它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诉讼参加人和参与人心理状态有着不同于一般社会活动中社会成员的特点,如诉讼心理的明显的目的性和对抗性,即有别于常态的社会心理。它之所以典型,在于它产生于一定的法制条件下,还在于诉讼的现代含义与法律程序和法律责任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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