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公正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1.1 为什么需要享有独立地位的法官?两个小孩间分蛋糕之争:作为调停者的法官
弗兰兹和马丁是两个一年级的小孩,两人为了弗兰兹手中的蛋糕而争吵。马丁宣称整块蛋糕都是自己的,因为是他叔叔无条件给他的。弗兰兹却坚持认为马丁在说谎,这块蛋糕是马丁的叔叔给他的。弗兰兹同时对马丁说,尽管蛋糕是属于弗兰兹自己的,如果马丁愿意,也可以切给他一片。由于两人不能解决这个争论,他们请求朋友费利克斯的母亲艾丽丝做仲裁者。现在,她开始介入此纠纷的解决。首先,她询问这两个小孩,这块蛋糕是在什么情况下由谁获得的。弗兰兹和马丁各自陈述了不同的事实。如果双方都不能提出确信的证据证明整块蛋糕都是给自己的并由自己做主来分发蛋糕的话,她可能会认为她不得不根据一般的假定:即每人各得一半来解决该纠纷。因此,她拿过蛋糕,一半给了马丁,另一半给了弗兰兹。两个小孩吃着蛋糕继续玩耍。
如果这个裁决是由马丁的母亲或弗兰兹的母亲作出的,或者是由两个小孩不认识的第三人作出的同样的裁决,就像双方的普通朋友的母亲所作的一样,或者是由他们的同学作出的裁决,他们是否能够接受这一裁决呢?
看来两个小孩都熟知和值得尊敬的独立仲裁者,是解决此纠纷的最佳人选。费利克斯的母亲艾丽丝来解决此纠纷具有合理性,因为弗兰兹和马丁都认识她,都认为她是个公正的仲裁者,而且这个裁决也不会使一个人全输,而另一个人却全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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