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华,新华社传媒研究专家。南京师范学院文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1997年破格晋升高级编辑。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经济学课题、新闻学课题,承担完成多项中宣部重大调研课题。曾任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评审组成员。曾连续担任十届中国新闻奖评委。主要著作:经济学专著:《西部对策——抑制返贫与中西部发展》。新闻学专著:《整合传媒—-传媒竞争趋势与对策》;《再造传媒——传统媒体系统整合方略》;《激活传媒——传媒竞争力发掘与执行策略》;《新媒体观——信息化生存时代的思维方式》。还编、译有《全能记者必备》、《重大报道对策》等。近年将研究领域拓展到信息法学与信息财产权研究。
展开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魏振瀛
《信息财产权——民法视角中的新财富保护模式》从比较法角度,论证了信息财产权理论构建的可行性,对我国立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书深入梳理了财产观念、财产理论、财产制度的变化历程,分析了信息财产的形成过程与价值运动,并构建了信息财产权的理论框架,这些都是富有创建的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利明
在厘清财产、财产权概念和财产制度演变的基础上,本书系统探讨了信息财产权的基本属性和存在价值,完整构建了信息财产权的理论框架,为我国财产制度的完善和信息立法提出了前瞻性见解,是一部视野宽阔、脉络清晰、观点新颖、历久弥新之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顾问 马俊驹
这本书属于新领域的探讨作品,主张信息独立存在、有价值、可交换,使信息成为财产权客体。它不同于物权,需要建构一种新型财产权一一信息财产权。这确有其道理。对于丰富财产法的理论和中国的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崔建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