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是指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生育的子女。②在英国继承法,除生母未作成遗嘱而死亡且无婚生子女时,非婚生子女得主张有继承权外,不论对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皆无继承权可言。在美国,生母与其非婚生子女间的继承关系为多数州所承认。至于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除因准正或因收养而取得婚生子女身份时可以继承外,其他方面分歧很大。但自1978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宪法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的规定,对30个以上的非婚生子女案件,作出了非婚生子女在一切方面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权利的判决,相当一部分州的法律因歧视非婚生子女而被宣布违宪。在德国民法,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生父遗产,但享有受领生父遗赠的权利和遗产补偿请求权。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生母遗产,同婚生子女。《法国民法典》第757条规定,经过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在继承其父母遗产时,具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同时又规定,根据不同情况,继承遗产的应继分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尚有婚生子女时,非婚生子女的应继分为该子女如为婚生则可取得的应继分的1/2;而在非婚生子女为奸生子女时,只具有对生父母的扶养请求权,没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生前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赠与,也不得超过无遗嘱继承时婚生子女各人的应继份额。《日本民法典》第900条规定,在生父母尚有婚生子女的情况下,经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对父母遗产的应继分是婚生子女应继分的1/2;与兄弟姐妹相互继承时,异父母兄弟姐妹的应继分为同父母兄弟姐妹应继分的1/2。在我国香港地区,非婚生子女在无遗嘱继承中,不享有对生父遗产的继承权,但对生母有继承权。在澳门地区,原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有限制,自1977年司法改革后,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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