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鸿飞(1963~),男,江苏高淳人,管理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河海大学公用事业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曾获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称号,担任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学术职务;独立承担或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出版《官僚与官僚制——中国传统官制的精神及表现》、《行政法学》等个人专著、教材十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徐金海(1978~),男,安徽望江人,法学博士,河海大学法学院讲师,河海大学公用事业法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和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独立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多项,发表论文、译文近二十篇,部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被外文期刊全文收录;参与多项重点市政公用事业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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