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东吴法学.2009年春季卷(总第18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13497
  • 作      者:
    周永坤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收藏
内容介绍
    关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重新定位的一点思考——韩国的选择/李钟秀;法律全球化话语的逻辑——以李林、周永坤、邓正来为例/魏敦友;最高法院——篡夺者还是受让人?(刘练军译)/查尔斯.A.比尔德;晚清时期领事裁判权下的涉外诉讼机制/吕铁贞;关于《德国民法总论》翻译的若干商榷/章正璋;松陵门第旧高华——费青记事/高积顺。
展开
精彩书摘
  (二)为确保和平而努力的主权<br>    以上各种情况都是围绕主权问题展开的。有人认为目前的情况是对主权的毁损或者侵害,在一味坚持国家主权绝对性的前提下,前述情况可以认为是对主权的侵害。但是,如果认为主权是权力,它原本就是为了保卫和平而存在的,这样的本质现在没有改变,将来也不会改变。在此意义上,主权的本质自古至今都没有改变。与过去相比,不同之处在于需要维护和平的国家外部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仅靠一国之力无法解决、且日益严重的全球污染问题的出现,使得各国之间经济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增强,各国共同危机意识增强,相互之间纠纷增多。这种情况客观上也要求各国共同寻求国际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当今世界,仅靠一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世界各国都处于错综复杂的命运共同体环境中[1]。特别是在全球化的强力推动下,资本运作加速了无国境化的发展,更加速了国家职能的萎缩。所以,可以这样理解:为探索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经济的发展,所进行的缔结国际协约、条约的活动,以及为了监督条约履行而成立国际机构和经济合作体等活动,都可以看作是在既存条件下为了新的世界和平而作出的努力。<br>    所以,有人提出“国家间缔结条约的结果并非是放弃行使国家权力”[2]。在此主张下,国家间签订条约、成立国际机构并以此来约束本国、他国,与其说是弱化或者侵犯主权,不如说是主权的作用范围在扩大,已经扩大到了超越国境的程度。对普通市民而言,欧盟等机构的成立,意味着国民在原有的本国市民权的基础上增加了欧盟市民权,最终扩大了生活领域。反之,就会主张绝不能重蹈以前作为败权国家的覆辙。所有争论的出发点都是,国民拥有主权,为了解决共同的危机,拥有国家主权的独立国家需要决定主体,强调由这些主体来决定最佳解决方案。保卫和平是主权的本质,这是由来已久的课题,即使在当今世界,主权与独立国家仍然是有待讨论的话题。<br>    ……
展开
目录
东吴前沿——法理研究<br>关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重新定位的一点思考——韩国的选择<br>法律全球化话语的逻辑——以李林、周永坤、邓正来为例<br>法律论证图式研究<br>民事释明权制度的知识考古<br>法律与社会——哈特《法律的概念》的社会学解释<br>公共政策与利益衡量<br><br>宪政专论<br>中国宪法实施研究模式评价——以研究假定、论证(逻辑)、论题指向与论证策略为核心<br>最高法院——篡夺者还是受让人?<br>立法的人性化解读——以行政立法为视角<br>“紧急状态”意涵之辩——兼评我国现行法律文本和学术论著中的“紧急状态”法律概念问题<br>质询权法律规范之分析<br><br>法史专论<br>中国传统司法众生相——以“三言二拍”为视角<br>从女子的再嫁看清代司法审判——以判例判牍为中心<br>晚清时期领事裁判权下的涉外诉讼机制<br>维护伦理与发现真实——明清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br>晚清华洋诉讼与中国传统司法诉讼制度之转型<br><br>民法研究<br>韩国物权法的发展与展望<br>“形成抚养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br>关于《德国民法总论》翻译的若干商榷<br><br>国际法研究<br>反倾销法上的最佳可获信息规则初探<br>金融安全与国际金融法的新思考<br><br>东吴钓沉<br>松陵门第旧高华——费青记事<br>家父,慈谿郑保华——追记一位著名法学家的人生足迹<br><br>东吴名家<br>东吴名家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