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动态
诊所法律教育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起源于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著名院校的法学院。经过40多年的推行,美国近130所法学院中的绝大部分都设立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诊所法律教育在美国逐渐成熟,其为法律行业作出的重大贡献也逐渐受到其他国家的关注和认可,并且纷纷尝试引入,如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都开始了诊所法律教育的试点和实践。2000年,我国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七所大学的法学院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首批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从而拉开了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发展的序幕。在这短短八年里,诊所教育历经了引入阶段、初步发展阶段和深入发展阶段。本章是对诊所法律教育的介绍,其中主要涉及日本、澳大利亚和美国的诊所教育。对于国内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影响、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也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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