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要逐步调整几大收入分配关系。一是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主要是“多收”和“少征”。多收就是指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和资源占用税要严格征收'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要提高上缴比例。少征主要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适当减免税费,促进其生存和发展,从而促进劳动者工资提高。二是调整企业与职工的分配关系。采用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改变过去利润侵蚀工资的现象。三是调整居民内部的分配关系,主要是“提低”和“控高”。提低就是要提高农民、城乡困难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人工薪劳动者的收入。控高就是要调控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过高收入,要调控垄断行业的偏高过高收入,要调控社会某些群体的偏高过高输入,加强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
其次是要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一是改进完善各种资源配置制度,大力规范资源配置行为,尤其是要重点规范土地、矿产、能源等资源配置行为,堵塞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防止资源配置不公造成收入分配不公。二是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消除成效居民虫于户籍不同形成的身份差别,着力促进常住城镇农民工转变为市民,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减少农村人口比重,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职工工资增长。四是深化国有垄断行业改革,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逐步推动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从根本上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再次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稳步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促进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二是调整地区经济结构。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合理的经济布局,从根本上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三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调整城乡结构,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推动城乡居民增收。四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技术要素对玉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提高我国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加快缩小我国劳动生产率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差距,促进社会可分配财富持续有效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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