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大任就降落在一代人身上。你们可以成为那伟大的一代。让你们的伟大茁壮起来。当然,这一任务并不轻松。但是,不这么做,将会是不仁的犯罪,将会是我想让所有人现在都起来反对的犯罪。”这是南非第一任黑人总统曼德拉(NelsonMandela)2005年2月在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对英国年轻人发表的一段以“让贫困成为历史”为主题的演讲词。这样一本书,以这样一段话开篇,是想由此引出关于法理学,尤其是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任务或使命的思考。<br> 历史任务或使命,在“各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个人主义时代,会成为奢侈乃至虚妄的语词。在社会分化日渐加深、劳动分工更趋细密、人的认知越来越依凭经验和理智的现代社会,古人那种“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抱负,也可能被认为只是一相情愿的道德理想主义。在经济和社会哲学方面,无论是在对“看不见的手”推崇备至的经济自由主义者那里,还是在极力主张维护自发生成的历史传统的文化保守主义者那里,蕴涵道德理想的社会建构都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甚至是有害的。而且,所谓历史任务或使命,还始终面临或伴随着一种以快乐为基点的功利哲学的角逐。明显的是,在历史上,尽管从“生年不满百,长怀千年忧”这样的话语,本可以生发出“身无分文,心忧天下”、“努力为生,还要努力为死”的生命理想,但它实际上却也演绎了一种“且趣当生,奚惶死后”、“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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