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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拟制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08086784
  • 作      者:
    卢鹏著
  • 出 版 社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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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卢鹏,男,新疆昌吉人。1986年至1990年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到1993年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担任助理检察员。其间,1991年至1992年在新疆阜康县滋泥泉子乡担任支农工作组秘书。1993年至1996年在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至今在上海同济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任宪法学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其间,1999年至2003年在复旦大学国政系学习,获得法学(比较政治制度方向)博士学位;2003年至2004年在德国科隆大学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公法学、比较法学。自1994年以来,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比较法研究》以及DEUTSCHE CHINA-GESELLSCHAFT MITTEILUNGSBLATT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编教材2部;制作多媒体教材3部;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课题7项。论文代表作:Der Bereich von rong-Eine Skizze des traditionellen chinesischen Rechts(《融之境:传统中国法写意》)、《全球化时代法律发展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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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迄今为止我国法学界对法学理论中的拟制问题的首度学术探讨。《拟制问题研究》围绕拟制的三个基本功能:定夺功能、制度发展功能和制度解释功能加以系统阐述,提出拟制思维概念,从法律拟制到政治拟制作系列解读与探讨,在拟制问题上形成自己独到的体系。
    《拟制问题研究》是一部纯粹的法学学术著作,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时时流露出文学的韵味,处处不乏尼采式的警言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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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章  拟制的概念
    1.法律拟制的概念尽管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但人们对它的理解和使用仍是众说纷纭和五花八门的。这种混乱状况,单从法学词典中对涉及拟制的词汇的纷繁不一的解释中就可以看到。
    郑竟毅编著的《法律大辞书》中与拟制相关的词条主要有:拟制(fiction)、拟制人、拟制利息(fictitious interest)、拟制违约金(fictitious stipulated-penalty)和拟制亲属(fictitious relatives)等;江平主编的《民商法学大辞书》中涉及拟制的词条主要有:法律拟制的代理人(fictitious agency by law)、拟制商人(fictitious merchant)、拟制血亲(fictional blood relationship)、容假(拟制)占有(fictitious possession)等周振想主编的《法学大辞典》中涉及拟制的词条主要有:拟制(fiction)、拟制血亲(fictional blood relationship)、拟诉弃权(cessio in iure)等;王云五主编的《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第六册)》中有:拟制自认、拟制的合意管辖、拟制送达等;王启富主编的《法律辞海》提到了“法人拟制说”;沃克主编的《牛津法律大辞典》中涉及拟制的词条主要有:法律上的拟制(1egal fiction)、拟制理论(fiction theory)、拟制买卖(rnancipatio)、米德尔塞克斯法案(bill of Middlesex)等;余文景编译的《汉译简明英国法律辞典》中有拟制(fiction)、教士特惠(Benefit of Clergy)等词条;黄风编著的《罗马法辞典》中涉及拟制的词条有:法律拟制(fictio iuris)、市民籍拟制(fictio civitatis)、生来自由拟制(fictio ingenuitatis)、自家人拟制(fictio suitatis)、科尔内利法拟制(fictio legis Corneliae)、拟制诉讼(actio ficticia)、善意占有之诉(actio Publiciana)、鲁第里诉讼(actio Rutiliana)、虚拟撤销人格减等之诉(actio utilis rescissa capitis deminutione)等。在这里一一罗列这些词条的解释是烦琐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比较这些词条的解释,我们不仅发现不同的词典对拟制的解释是不同的,就同一部词典而言,对拟制的理解也不一致。例如,拟诉弃权在《法学大辞典》是被当作拟制的,而在其他词典中并未提到它也是拟制;“曼兮帕蓄”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被译为拟制,而在其他词典中却并未提到它也是一种拟制。再如,《罗马法辞典》在对“法律拟制”进行解释时,强调拟制是一个司法过程中的名词,但是在同一部词典中也有“科尔内利法拟制”一词,而后者显然是一种立法中的拟制;《牛津法律大辞典》在解释“法律中的拟制”一词时,强调拟制是一种法律措施和发展法律的方式,但是在同一部词典中又有“拟制理论”一词,而后者显然是一种制度的理论解释方法,前者属于实践范畴,后者属于认识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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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一
序二
第一部分  拟制概念论
第一章  梅因法律拟制三笺
第二章  拟制的概念
第三章  拟制与推定
第四章  政治拟制

第二部分  拟制功能论
第五章  拟制的决断功能
第六章  拟制的制度发展与解释功能

第三部分  拟制思维论
第七章  大智与巧智
第八章  法的诗性
第九章  “活泼泼”的言说
尾声:观水
附录一  辞典中相关词条选摘
附录二  法典中相关规定选录
后记
谢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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