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第一节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背景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两次浪潮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机制化发展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及其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价值
一、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实现权利
二、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实现正义
三、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维护秩序
四、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促进效率
第三节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模式
一、欧盟的“硬法”模式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混合软、硬法”模式
三、东盟的“软法”模式
第二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规则(一):欧盟
第一节 欧洲法院的管辖权
一、欧洲法院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及其演变过程
二、欧洲法院管辖权的种类
三、《尼斯条约》对欧洲法院管辖权的影响
第二节 一般诉讼程序
一、诉讼程序的启动与运转
二、诉讼程序之变动
三、紧急措施程序
四、判决
第三节 对成员国的诉讼程序
一、欧洲委员会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
二、成员国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
第四节 对欧盟机构的诉讼程序
一、宣告无效之诉
二、不作为之诉
第五节 初步裁决的程序
一、初步裁决的法律依据
二、初步裁决的程序启动
三、初步裁决的程序运转
四、初步裁决的效力l
第三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规则(二):北美自由贸易区
第一节 “投资者一国家”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一、NAPTA第11章概览
二、NAP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新特点
第二节 ISDM程序的启动与运转
一、ISDM程序的启动
二、ISDM程序之运转
第三节 NAFTA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
一、缔约国之间争端解决程序
二、反倾销、反补贴争端解决程序
三、环境争端解决程序
四、劳工争端解决程序
第四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私人诉权
第一节 私人诉权的学理探讨
一、关于私人诉权正当性的讨论
二、对上述观点的评析
第二节 欧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私人诉权
一、私人诉权的依据及类型n3
二、私人诉权运行状况分析
三、私人诉权的激励:软法推动
第三节 NAFr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私人诉权
一、投资者行使私人诉权的法律依据
二、私人诉权的实施状况描述
三、私人诉权实践中暴露的问题
四、对投资者滥用私人诉权的应对策略
第五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法律解释
第一节 条约解释的一般方法
一、主观解释
二、约文解释
三、目的解释
第二节 欧洲法院的法律解释
一、统一性偏好:欧洲法院的解释方法
二、欧洲法院的司法能动性及司法解释的合理限度
三、欧洲法院法律解释的经验分析
第三节 NAFTA的法律解释
一、仲裁庭的解释:一致性的缺失
二、自由贸易委员会的解释及其效力
三、非争端缔约方对条约解释的书面意见
第六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法庭之友
第一节 法庭之友在区域贸易争端机制中的缘起与发展
一、法庭之友的法律渊源
二、法庭之友的一般价值分析
三、国际及区域司法机构对法庭之友的态度
第二节 NAFIIA对法庭之友的实践
一、NAFTA仲裁庭接受法庭之友的第一案及其影响
二、自由贸易委员会关于仲裁庭接受法庭之友的声明
第三节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中法庭之友制度的完善
一、法庭之友的受理规则
二、法庭之友的主体资格
三、法庭之友的参与程度
第七章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
第一节 区域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间的管辖权冲突
一、管辖权冲突的产生
二、管辖权冲突的成因分析
三、管辖权冲突的后果
第二节 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场所选择条款”
一、“场所选择条款”的主要模式
二、“场所选择条款”的相关实践
三、“场所选择条款”的效力
第三节 协调区域与WTO机制问管辖权冲突的可能路径
一、借鉴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处理原则自限管辖权
二、借助解释工具软化WTO管辖规则的硬直性
三、运用司法包容策略缓和争端解决机制间的可能冲突
第八章 对中国的启示:构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若干思考
第一节 CEPA争端解决机制缺位的讨论
一、是理性选择还是制度缺陷?
二、可否直接适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第二节 构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CEPA特殊性及其对自身争端解决机制的需求
二、CEPA争端的复杂性及其对多元化解决途径的需求
三、CEPA在“一国四席”格局下发挥示范作用的模式价值需求
第三节 构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与思路
一、一般原则
二、模式选择及适用范围
三、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
参考文献
缩略语表
内容摘要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治、经济、传统及文化背景不同,区域经济合作的层次及目标取向存在很大的差异,与此相适应,各区域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模式也各具特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比较研究》立足于对两种争端解决机制机制进行比较研究,力图通过规则分析及其运行状况的实证考察,揭示两种机制的优势与不足,进而探讨区域争端解决机制自身不断修复完善的可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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