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1966年出生,浙江省上虞市人。先后毕业于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社会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生导师,浙江省科社学会、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社会学会、浙江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2002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第十届浙江省政协委员。独立主持并已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规划课题7项。获得省政府奖等省(部)级学术荣誉奖多项。在省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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