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价金额核算法库存商品的总分类核算
1.商品购进后,按原进价总金额记人“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实物负责人分户设置明细分类账,该账只记金额,不计数量,不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商品销售后,按销货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平时不结转销售成本,售出的商品也不从“库存商品”科目内随时转出,而是分批或定期结转。
3.商品价格变动,等级变化和一般损耗,财会部门不作账务处理。但发生事故损失时,应查明原因,按财产损失规定处理。
4.月末或分批计算销售成本时,通过实地盘点,用最后一次进价计算库存商品总金额,倒挤销货成本,一次结转。
销货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销货成本=期初库存商品进价余额+本期进货进价总额一期末
库存商品进价余额
计算出本期销货成本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将“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相抵后的差额,就是本期已实现的进销差价。
一、进价金额核算法库存商品的明细核算
实行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库存商品的明细核算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按实物负责人分户设立库存商品明细账;二是财会部门不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直接用“商品进销存日报表”代替库存商品明细账,控制实物负责入所负责的库存商品进价金额。由于平时商品销售后不按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并注销实物负责人的库存商品金额,因此库存商品明细账平日结存金额不反映实物负责人所负责的商品金额,只有当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后,库存商品明细账的金额,才反映实物负责人负责的库存商品的进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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