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识的民国面相:直隶地方议会政治1912-1928》由六部分组成。先是纵向梳理直隶地方议会的演变情况;继之对直隶地方议会运行的政治背景和社会环境加以分析;其后则将直隶代议政治的实态分为三个横剖面进行专题研究,一是选举的困境,二是议员群体分析,三是地方议会的实际运作,借此管窥当时中国地方政治的转型问题,探究当时的具体历史情境。<br> 进入20世纪以来,地方自治、选举、议会及由此形成的代议政治,这些近现代西方宪政的精华成为国人挽救危机、振衰起弊,进而强国利民的“屠龙之术”。然而,清末民初的自冶推行和代议政治的尝试,却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的发展景象,越来越沦为摆设,只是在经过中国本土因素的改造后,开始和后者糅合起来共同塑造当时中国的政治面向。<br> 直隶地方议会的研究尚属有待开垦的“处女地”。这种“拓荒”工作能为今人和后人提供诸多相关历史知识;不惟如此,著者希冀透过这一北中国地方议会的“标本”,来略加检视近代国人尝试代表政治的一种基本形态——代议政治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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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能提供的好处。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代表(行为)意味着,用回应的方式,以被代表者的利益进行活动。代表必须独立行为;他的行动必须是谨慎的和有判断力的;他必然是(被认为是)那个能够独立行为的人。被代表者也必然是(被认为是)能够独立行为和判断,而不仅仅是被照管。
——Hanna F.Pitkin 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