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乐与俳倡优伶
战国时期,乐舞及乐制上有两大特点,一是女乐极盛,二是俳倡优伶极盛。女乐在春秋时已常用于国与国之间的馈赠,颇见载于《左传》等文献。文物上反映的女乐,如河南辉县赵固镇魏墓出土铜鉴,腹部刻有宴乐射猎图;又如故宫博物馆藏桑猎宴乐壶上之射雁宴乐图,均是女乐表演及其繁盛之生动写照。
从乐官建置的角度讲,女乐属于内廷乐的一种,与外廷属于政府官的乐官在性质上颇有区别。女乐自春秋战国兴盛以后,历代王朝几乎都设有大批的内廷女乐。例如秦始皇咸阳宫内有钟鼓美人,西汉有掖庭女乐,东汉、曹魏有总章女伎,魏晋南朝有清商伎,唐宋有教坊女伎、率更寺女乐、仙韶院女乐,等等。本稿后面章节还将谈到这些问题,兹不赘。
接下来拟专门谈谈俳倡优伶的问题。伶与优,始见于春秋;最迟战国,则俳倡优伶四种乐官均已见于文献记载。在功能方面,倡、俳、优、伶四者原本颇有异同,由于秦汉以后逐渐混淆,其设分之原意,遂不甚为人所知,故有辨清的必要。
先看《说文》对俳、倡、优、伶四者的解释:“优,饶也,一曰倡也”;“伶,弄也”;“倡,乐也”;“俳,戏也”。段注云:“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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