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很快批准此建议,并经过立法院与财政部商讨修改后,最终决定将邮政兼办的储金汇兑业务分立出来,另设邮政储金汇业局专办,但仍然以邮政为担保。如有盈余,每年将其3/10划归邮政项下,作为邮政局为办理储金汇兑业务的费用。1930年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在上海成立。与改造其他金融机关相比,创办邮政储金汇业局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社会各界纷纷对此发表看法。上海金融界对设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并不抱乐观态度,认为储汇局发展前途暗淡,理由有:一是政治状况不稳定,国民经济衰败;二是要现任邮政人员来兼办这种事务难以奏效;三是邮政里面的风气日趋恶化,邮政职工没有进取心,很少有职工留心商情市况、研究币制经济,没有专门懂得金融知识的人才;四是另成立储汇专局信用难以担保。并建议政府当局先在邮务员工中选拔有银行学识办事经验的人,责成办理储汇事务,以便驾轻就熟便利进行。一面竭力宣传,俾众知晓。本人认为,如果邮政储金汇兑处在自由市场制度情况下发展,银行界的评论和建议较为合理可行,但在国家政权难以自保之时,要维系国家政权之生存只能采取垄断制度。“在政府作为制度推进源的情况下,制度的推进主要不再取决于基础的形成和发展,而是取决于政治的需要和行政性的操作程序。”身处当时社会中的银行界员工远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与国内银行界的态度相反,国外一些人士对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表示赞同并对其发展前途抱有极大的希望。本人认为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国民政府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目的,更没有弄清储汇局成立后邮储之间的关系及邮政储汇发展的基础,以致他们评论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的合理性时无法切中要害。实行邮储分立是邮政界的大事,邮政职工对其反应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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