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理学理论
一、行政区经济理论
(一)基本内涵
行政区经济是以国内区域经济的分割为特征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它不仅有悖于以统一市场为标志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区域经济,而且也与国际上地区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行政区经济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由刘君德教授最早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和新的理论思维。它是在我国特定的体制背景下,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区域经济现象,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中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
从理论上而言,在一国之内如果没有政治上的割据,区域经济应呈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不会出现区域经济的分割现象。经济运行应突破行政区划界线,在较大空间范围内按经济区网络进行合理组织。但是在我国,行政区的经济功能是十分突出的,在各级地方政府强烈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政府对经济采取干预行为,从而导致了区域经济带有了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区划就如同一堵“看不见的墙”,阻碍着区域经济的联系与发展,从而出现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悖的运行态势。
行政区经济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
(1)企业竞争中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的竞争要么优胜劣汰,要么组建企业集团或实现企业兼并,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但由于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的企业实施地方保护主义措施,这极大地造成了企业竞争的不公平性,某种程度上维护了重复建设的原有格局,难以实现市场竞争下的规模经济。
(2)生产要素跨行政区流动受限制。生产要素跨行政区流动受制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各省区工业自成体系的原有基础,为了新时期生产要素的横向流动起了缓解作用;第二,重复建设减弱了生产要素跨行政区的流动;第三,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发展不平衡,易于受地方政府干预而导致市场向“切块”甚至“切末”方向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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