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中国旅游投资的传统模式是以国资为主,外资用以补充。在截至2001年底的一个官方统计中,中国旅游业吸引海内外资金的总体规模达到8600亿元。其中,宾馆饭店等住宿设施投资规模为6400亿元;景区景点开发为1000亿元;旅游车船、文化娱乐、旅行社等1200亿元。在这8600亿元投资中,国资占绝大部分;外商投资约500亿美元,在外商投资中,旅游饭店业400亿美元,景区景点开发80亿美元,旅游车船、文化娱乐业20亿美元。根据2011年正式发布的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旅游业增加值己占到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以上。预计到2015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2.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2012年2月16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国家旅游局主要领导也明确表示,今后中国还将对旅游业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并将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由此可见,政策上对旅游行业的关注和支持将一直持续,将对扩大旅游投资规模的加速扩大和投资主体的丰富多样产生直接影响。
应该说,近些年来,民营资金已经开始大量进入旅游领域,形成了引人注目的现象。目前,全国各地在旅游区的成片开发方面,民营企业已经占多数,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领域多元化,构成中国旅游业新一轮增长的重要动因。
(二)投资政策
客观上,目前中国在投资理念、操作方式、合作对象等各个方面正在与国际接轨,今后旅游投资环境会越来越好。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国家仍将保持以往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其中主要的政策一是土地政策的优惠;二是税收政策的优惠:三是外汇兑换的政策,包括外商所得利润和工资等收入汇出的自由;四是相应金融政策的支持;五是必要的财政支持。上述政策因行业和地区而有具体差别,但总体会长期持续下去。这样看来,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内外资政策差距的空间应当逐步缩小,工作的重点应该是要创造更公平的竞争与发展环境。
另一方面,国家也从发行的国债资金中专门拨出一部分用于旅游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此而吸引了大批国内外经营性资金投入上述项目。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发行两期共12亿元的旅游国债,加大中西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03年,国家拨付20亿元旅游国债,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除了中央财政拨款和中央转借地方贷款之外,又增加了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以更大发挥旅游国债的杠杆作用和拉动效应。200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12个与抗战相关的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2.32亿元。200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第二批红色旅游国债投资,共安排国债资金4.68亿元支持36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2005年,我国共投入67.2亿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共安排项目600多个,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250多个重点旅游景区。2011年国家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都在可以操作的范围内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吸引投资的积极性都很高。尤其是中国的西部地区,目前I2个省(区、市)和3个享受西部政策的民族自治州(鄂西、湘西、延边),都把旅游作为优势产业,实行优先发展的政策。
(三)投资方向
多年以来,旅游投资主要集中于饭店领域,从目前来看,这一领域基本已经饱和,今后主要的工作是进行结构性的调整,但还有两个方向可以进行。一是西部一些地区的饭店建设还比较薄弱,有些已有饭店需要改造升级,少数地区需要新建。二是度假饭店等专项主题式饭店的建设还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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