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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远洋运输与国际物流体系建设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4743091
  • 作      者:
    孙前进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物资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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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国际海运业对促进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作用当前,国际海运受运力过快增长、供求严重失衡、成本不断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已深陷低谷并且还将持续较长时间,我国海运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面临严重考验。
  积极引导国际航运企业加快拆解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船舶,避免运力盲目发展,优化运力结构,协调好规模和质量的关系,通过主动调结构、转方式适应市场变化要指导和鼓励企业转变发展观念,增加科技投入,创新经营方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成本控制能力,转变粗放式经营模式,走稳健发展之路、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联营,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发挥规模效益。
  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服务性港航管理部门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办事流程,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能力。要重视研究分析市场信息并定期发布,形成信息提示和预警机制,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发布和形势预判对市场的引导作用。
  要积极引导企业间、上下游行业间加强合作,规范货主投资航运业,引导货主和航运企业互补共赢,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携手发展中,共同促进和保障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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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前进,1953年3月出生,陕西省西安市人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现兰州交通大学)铁道工程系,留曰商学博士,北京现代物流研究基地原首席专家、副主任,北京物资学院教授
  1990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现代日本研究班”学习与研究日本经济一年。1992年8月赴日本学习及研究日本流通与物流,早稻田大学商学研究科研究生,拓殖大学商学博士,庆应义塾大学SFC研究所访问研究员。2003年8月回国调入北京物资学院。
  出国前在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等单位工作,任工程师,曾参加阳安、梅七、西延、沈丹、大秦等铁路新(复)线建设工程的大型项目施工及管理。归国后,讲授本科《现代流通学》、《物流系统论》课程。先后承担并完成省部级重点课题多项,编著出版著作数部,发表论文若干,政府及企业委托咨询项目多件。
  中日经济技术研究会会长,中日经济技术研究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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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了更好地研究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综合政策,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设专项课题,我们组织力量编撰了这套《中国现代流通体系规划与建设政策文献汇编》。本丛书由20辑构成,每辑75万字左右,总字数1500多万。内容除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体系之外还包括国内流通、国际(地区)流通、交通运输与物流三大部分。
  国内流通部分由农村改革与农业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农村商业流通体系、粮食流通体系、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商贸流通体系、零售业改革与发展、电子商务体系、商务服务业体系等十个方面,九部书构成。因篇幅所限,农业生产资料与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合在一本书里。国际(地区)流通由国际流通体系、外资引进与管理体系、两岸四地流通体系、海关监管与保税物流体系等四个部分构成。交通运输与物流由综合交通体系、综合运输管理体系、远洋运输与国际物流体系及物流业发展与物流体系等四个部分构成。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循环经济与回收物流体系因为贯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整个流通过程,所以这两部分单独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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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可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6个月。
  (二)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船长处以本人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最多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并可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12个月。
  (三)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3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并可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6个月。
  本条第一款所称未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包括下列情形:
  (一)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
  (二)船舶所配船员未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三)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第三十五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影响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下列数额的罚款:
  (一)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本人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三)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本条前款所称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不携带有效船员职务证书;
  (二)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超越船员职务证书所载职务、职能、航区、航线、等级或主机种类;
  (三)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实施值班;
  (四)未获得必要的休息上岗操作;
  (五)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的标准;
  (六)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服食可能影响安全操作的违禁药物;
  (七)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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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国际运输行政
001 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办发〔2009〕 18号
002 铁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办发〔2009〕 19号
003 海关总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办发〔2008〕 86号

二 国际运输综合法规
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 1992年11月7日
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届第51号 1987年1月22日 2000年7月8日修正
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4号 2005年12月25日
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1999年12月25日
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交通部令2003年第8号
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第44号 1993年1月11日
010 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8号
0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海运市场监管的通告 交通运输部通告2008年第4号
012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三 国际海运
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5号 2001年12月11日
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交通部令2003年第1号
015 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 交水发〔2012〕 262号
01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国际海洋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2〕 64号
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 理货费收规则 交通部 1993年5月1日
018 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 交通部 商务部令2004年第1号

四 无船承运
019 关于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40号
020 关于试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的通知 交水发〔2010〕 533号

五 国际货代
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5号 1995年6月29日
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82号
023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商务部令〔2005〕第9号 2005年3月2日发布
024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65号公告 2005年10月19日商务部 第15次会议修订
025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审批规定 〔1996〕外经贸资发第58号
026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货代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办贸函〔2010〕 155号
027 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贸发〔2005〕 32号
028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1〕外经贸发展运函字第278号
……
六 船舶代理
七 国际班轮
八 海上国际集装箱
九 船舶业发展规划
十 船舶管理
十一 船员管理
十二 海上交通安全
十三 外资进入与外籍船舶管理
十四 航运价格
十五 上海航运及运价交易机构
十六 海洋环境保护
十七 铁路、公路国际运输
十八 海关稽查
十九 海洋运输国际公约
二十 航空运输国际公约
二十一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二十二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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