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抗战爆发前中国工业的特点及动向
抗战时期的大后方工业基本上可以说是在内迁厂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典型战时特征的中国早期现代工业,而不是在西南、西北地区原有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上自然发展起来的。抗战时期的大后方工业是此前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所产生的早期现代工业在后方地区合乎逻辑的延续、发展与演变。因此,研究抗战时期的后方工业,必须考察抗战爆发前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所产生的早期现代工业的状况、特点和动向。
一、战前中国早期工业的发展及特点
1.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前中国早期工业化发展历程的回顾
中国早期现代工业的产生,大体上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年代兴起的洋务运动。这场运动以“富国强兵”为目标,创办新式工矿为其中的一个主要内容。洋务运动从创办军事工业开始,先后创办了安庆内军械所、金陵机器局、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西安机器局、福建机器局、兰州机器局、广州机器局、广州火药局、山东机器局、湖南机器局、四川机器局、吉林机器局、金陵火药局、神机营机器局、浙江机器局、云南机器局、山西机器局、广东机器局、台湾机器局、湖北枪炮厂等机器局(厂)。这些机器局(厂),能够制造枪炮、弹药,甚至能修造机器、轮船。在兴办军事工业的过程中,洋务派官员认识到单纯开办军事工业的局限性,从而提出富强并重、寓强于富的工业建设方针,民用工业由此得以发轫。随之,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电报总局、上海机器织布局、汉阳铁厂、漠河金矿、湖北织布官局等大型民用工矿次第开办。在此期间,民办中小工业也在沿海、沿江各地开办起来。到甲午战争爆发前,中国新式工矿商等企业资本总额达到6747万元虞和平主编:《中国现代化历程》第1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6页。。洋务运动经过甲午一役的战争检验,就“富国强兵”这一目标而言,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自洋务企业开始发生的中国早期现代产业资本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或中断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会科学院1991年版,第29页。。学术界将洋务运动时期这种国家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新式工业的创办和发展,视为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最初尝试虞和平主编:《中国现代化历程》第1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是有较为充分的史实依据的。这一次工业建设的尝试,为后继者提供了不少弥足珍贵的经验和教训。后来长期主持经济行政的翁文灏总结道:“中国在五六十年以前,创办若干重工业,只有极少数人的领导,而缺乏多数人的了解与努力,所以见解虽善,而事业不成。前车之鉴,我们必须记得。”翁文灏:《科学与工业化--翁文灏文存》,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70页。
甲午战争败战后,清政府被迫允许战胜的日本在各个通商口岸设厂制造,欧美列强依据最惠国待遇和利益均沾的条约规定,同样取得在华设厂制造的权利。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外商在华设厂制造成为不可遏止的趋势。为抢夺市场和原料,列强且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由于在争夺市场、原料中的特殊重要性,铁路的修筑权也成为列强争夺的重要对象。俄国以东北为其势力范围,修筑自旅顺、大连经吉林、黑龙江以达海参崴的中东铁路,并攫取铁路沿线的开矿权。德国强占山东胶州,攫取修筑山东铁路及沿线矿产开采权。法国租界广州湾,修筑滇越铁路,攫取两广沿线地区开矿优先权。英国租界威海卫及九龙,并攫取山西、河南开矿权。日本以福建为势力范围。这一时期,从政治上看,当然是严重的瓜分危机。从经济上看,则是列强争夺在华权益。面对惨遭瓜分和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朝野上下一批爱国有识人士,决意仍需学习列强各国、振兴工商。其中张謇在华东,周学熙在华北,备受当局重托,改弦易辙,由士大夫而转营工商。尽管在这一时期中,1899年3月美国国务卿发表“中国门户开放宣言”,到1900年3月,列强各国先后赞成,瓜分危机暂时缓和。但由于列强各国在华持续不断的侵凌争夺,使民众的怨愤达于极点,终于酿成以“灭洋”为职志的义和团运动及八国联军侵华的庚子事变。结局是京畿被侵占,国宝被洗劫,最高当局落荒而逃。经此创深痛剧的巨大事变,清政府朝野上下,终于幡然看清楚旧邦必须改造的大趋势,于是新政得以推行而少窒碍。晚清新政在经济方面颇有成效的措施,是设立经济行政机关、制订新式经济法规、倡导民间经济社团、奖助民营经济事业。在经济行政机关方面,1903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商部,以载振为尚书,以伍廷芳、陈璧为左右侍郎。1906年11月,清政府设邮传部掌管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而将商部、工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制商部设立后,比较全面地制定出了一系列新式经济法规及奖助民营经济事业的措施,如《公司律》、《奖励公司章程》、《公司试办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矿务暂行章程》、《大清矿务章程》、《重订铁路简明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破产律》、《出洋赛会章程》、《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等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2页。。在倡导民间经济社团方面,制定和颁布了《商会简明章程》、《商船公会章程》等。在清政府官方的倡导和督促下,1902年2月22日,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在上海正式成立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42页。,在政府倡导下,到1912年,全国各地已经有大小商会近千家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5页。。新政在经济方面的种种措施表明,清政府终于放弃了由国家资本直接控制产业发展的政策,而积极倡导私人资本投资产业以加速工商业的进步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会科学院1991年版,第92、97页。。在此情形之下,从甲午战争失败之后开始,到1912年,新式工矿交通等行业中民营资本投资总额达到20558.5万元虞和平主编:《中国现代化历程》第1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3页。,投资兴办工商企业的民营资本超过国家资本。从总的情况看,这一时期可以称为政府立法定制奖助民营时期翁文灏:《科学与工业化--翁文灏文存》,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18-519页。。由此,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化开始起步。同时,在这一时期,工业建设中真正有起色者实际上是若干轻工业企业的创办和发展,尤其是南张北周。至于重工业如汉冶萍公司、本溪湖公司等,虽然有一定规模,其状况属于个别特殊情况。整体上而言,重工业在民营事业中无足轻重。
1912年到1928年的北京政府时期,这一时期初期,当局对各种工商法规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完善,在总的方向上仍以民营公司为主体。同时,由于银行业获得比较快的发展,铁路交通较以前便利,城市化有所进展,加上欧战爆发等,民营工矿事业得到继续发展,并且成效颇为显著,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更有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黄金时代之称。但是随着军阀内战愈演愈烈,工商业发展遭遇到日益严重的干扰与破坏。内政外交上人谋之不臧,加上其他种种原因,大规模工潮此起彼伏,如1919年的六三大罢工,1923年2月的京汉铁路大罢工,1925年的五卅大罢工,1927年2、3月上海的两次总罢工等,对于工商事业均有严重的冲击。尽管如此,这一时期的工矿业仍有比较大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内历年创设的工矿企业中资本达到和超过1万元的仍有1984家,创办资本总额则约达45895.5万元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会科学院1991年版,第106页。
2.南京国民政府的工矿政策与实践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涉及经济政策的主要部分民生主义成为制定经济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在晚清领导民主革命的过程中,孙中山关于民生主义的阐发大体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主要的内容,实际上并无充分的阐述。进入民国以后,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三民主义》、《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对于民生主义的阐述尽管仍然十分粗糙,但无疑增加了若干十分重要的新内容,尤其是对“发展国家资本”的强调给人留下清晰、深刻的印象。
撰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及战后的《建国方略》第2部分为《实业计划》,在该计划中,孙中山明确提出中国实业开发应分民营(个人企业)与国营(国家经营)两路进行的思想。他一方面设想对于适宜于个人经营的领域,应由国家奖励,立法保护,废止自杀性的苛税,排除官吏的阻碍,辅之以便利的交通,以鼓励私人经营。不过,孙中山论述的重点显然不在鼓励和保护私人经营,而在办理国营事业,其宏大计划包括建设海港,铺设铁路,修筑运河,开采铁、煤、油、铜等矿并加以冶炼,制造机器、船舶,发展工业生产等,类皆“国家经营之事业”,需要吸引外资,聘任外国专家和管理人才,才能确保这些宏大建设事业的成功。如此办理工商事业,“以其财产属之国有,而为全国人民利益计以经营之”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3-254页。。由此可见,孙中山实业计划的政策倾向,重点显然在于运用国营方法建设规模宏大的实业,由此创造国家资本,以保证民生幸福、节制资本,这实际上也就是民生主义在经济实践层面上的具体内容。
在孙中山晚年的思想体系中,尽管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仍然具有有待实现的目标,但是显然民生主义的地位被摆在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孙中山甚至强调指出:“建国之首要在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26页。在《三民主义》中,孙中山更着重研究和叙述了实行民生主义的方法,并且在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之外,明确提出并强调“必须加以制造国家资本”,而制造国家资本就是“发展国家实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93 页。。据此,中国工商实业的开发和进步,实际上主要只能通过发展国家资本并依靠国家资本的壮大来实现。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上述孙中山民生主义中的相关理论,就成为当局工业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张忠民、朱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页。。1928年10月国民政府第四次国务会议通过《国民政府训政时期施政宣言》明确规定:“国家之建设以实行建国与方略、建国大纲,及中国国民党各重要宣言与政纲为目的。”《国民政府训政时期施政宣言》,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22辑,第340页;张忠民、朱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页。尤其是1929年3月21日在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议确定孙中山主要所著《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等为“总理遗教”,并以“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之根本法”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654页。。由此孙中山遗教更取得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南京国民政府实施的经济政策中影响全局的主导倾向,确实是发展国家资本。杜恂诚认为南京国民政府经济政策中影响全局的主导倾向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是对本国资本主义经济的控制和垄断,认为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一种不合理的生产关系,明显地反映了国民党政权的封建性,强行打断了民族资本主义正常发展的过程。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56、268、283页。张忠民则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在抗战前为因应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不得不从发展国防经济、准备抗战的角度来考虑发展国营工业体系和国家基本工业,以支持迫在眉睫、一触即发的战争局面。张忠民、朱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有企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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