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财务、保险和房地产。包括商务和投资银行,各类型的服务业以及商务和居1民房地产开发。
第二类,商务服务。包括法律服务、广告、制造和设计、公共关系、会计、研发和咨询。
第三类,交通和通信服务。包括电子媒体、运输、铁路、航空以及本地的运输(如大巴、出租车服务等)。
第四类,批发和零售服务。类似的产业也包括餐饮业、个人服务以及维修和维护服务。
第五类,娱乐、宾馆以及旅游业。
第六类,不同层面的政府服务。包括公共服务、国防服务以及教育、医疗、警察、消防。
第七类,非营利性服务。包括慈善团体、教会、博物馆以及私人的非营利的健康护理组织。
5)Fahnrich和Meiren的分类法
在2007年的会议论文集(SpathandFahnrich,2007)中,Fahnrich和Meiren根据其在1999年发表的德文论文,从服务业与客户联系的密切性(contactintensity)和其服务多样性(variety)两个维度将服务业划分为4大类,分别是聚焦于客户的服务业(密切度高,多样性低,如呼叫中心、零售业),聚焦于知识的服务业(密切度高,多样性高,如咨询、市场研究),聚焦于过程的服务业(密切性低,多样性低如自动化洗车、在线银行)和聚焦于柔性的服务业(密切性低,多样性高,如生命保险、IT外包等)。
从以上列举的一些典型的分类方法可以看出,当代服务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否定了由费舍尔和克拉克提出的一元的简单化的服务观,而把服务看做是一个极为不同的异质性的群体。正因为如此,不同的学者才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对服务业的不同的分类方法。
2.对不同国家和不同的具体服务部门的研究
当代西方服务业研究的第二个主要特点是更加强调对不同国家和不同的服务部门的具体研究。由于在基本的观念上否定了服务业是一种高度同质性的经济部门,以及否定了在从农业向服务业演化的过程中各个国家都具有趋同的演化模式,因此,当代的服务研究更强调对具体的服务部门在具体的国家内的研究。根据研究出发点和所探求的目的性不同,这些研究还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为了在不同的部门和国家中探求异同点的跨国和跨部门的比较性研究;其二是只针对某一个国家内具体行业的单纯分析。虽然这两种分析方法看起来差异不大,但是其内在所蕴含的研究出发点和哲学前提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对此具体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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