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石漠化沙化土地、工矿废弃地、生态重要区域的治理等,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全国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
——以增加森林面积为重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采取重点生态工程带动、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措施,通过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等,增加森林面积,为实现森林覆盖率目标、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提供基础保障。
——以科学经营为核心,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加大投入力度、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实施森林质量工程和木本粮油工程,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以优化结构布局为手段,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围绕我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主要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屏障等对林地的需求。对不同区域林地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保护利用政策,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促进林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确保全国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
——以创新管理制度为突破,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新机制。完善用途管制、定额转用、分级保护、差别管理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差别化补偿政策等;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革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机制,形成有利于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提高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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