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框架——理论、方法与模型
在封闭经济中或者一国对某种产品实行贸易保护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该产品的国内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不同程度的背离,但仍然会实现竞争均衡。这时,如果实行贸易自由化,将打破原有的均衡状态,在新条件下实现新的均衡,均衡状态的改变也就意味着社会福利的变化。如果仅以经济效率(社会福利)为标准,任何贸易自由化措施的有效实施对于一国整体福利而言无疑都会产生有益的影响。但现实中,很少有国家或政府会将经济效率作为其追求的唯一目标,几乎所有的国家在制定贸易政策时会兼顾一些非经济目标(如政治稳定、社会公平等)、考虑非经济因素的可能影响(包括非经济因素对经济政策实施的影响和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非经济因素的影响)。
当贸易自由化政策的实施对非经济目标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超过政府所能承受的范围时,政府便会采取一些新的干预措施(有别于以前的贸易保护措施)。不同的干预措施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原有的均衡状态,从而产生不同的福利效应。
中国大豆产业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基本实现了贸易自由化,从那时起,长期受保护的国内大豆市场受到来自国际市场的强烈冲击,中国由大豆净出口国变成大豆、豆油和豆粕的全面净进口国.尤其是大豆进口量持续增加,对大豆生产者造成沉重的打击。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振兴大豆产业的政策措施,如推行大豆发展计划、取消大豆运输的铁路建设基金以及颁布和实施了《转基因农产品进出口管理条例》等。
为了全面把握大豆产业贸易政策的改变(贸易自由化)及政府相关产业政策的实施对大豆产业经济的影响,可以运用微观经济理论中的局部均衡理论、比较静态分析方法和均衡转移模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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