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庭收入与家庭支出
第一节 家庭收人水平
家庭收入是家庭经济活动的基础,是家庭消费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在这一节中,家庭总收入包括了家庭调查中的如下各项的总和:家庭总收入=外出务工纯收入+补助收入+经营收入+房租+地租+其他租+存款利息+股票收益+礼金收入+工资性收入+其他收入。这里没有包括借贷收入、财物出售收入(包括征地款、拆迁款、财物出卖收入),也没有包括养老金、退休金、保险金收入、礼金收入等,但包括来自政府的救济和优抚等补助收入(如低保户、军属、烈属、残疾人员家属等)。我们将家庭人均收入定义为家庭总收入除以同住血缘关系家庭成员人数得到的结果。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上海最高,北京最低
数据显示,2007年三地家庭年总收入平均约为4.9万元,家庭人均年收入为17 293元,50%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三地中,上海家庭人均年收入最高,为24 839元,高于广东的14791元和北京的12621元。统计检验表明三地2007年家庭人均年收入存在显著差异,即使是中位值也存在较大差异,通常情况下,中位值受极端收入影响小,它表示统计对象中有一半对象的收入低于这个数值,一半家庭高于这个数值。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