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党领导农村推行村民自治的必然性
第一节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作为领导全国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政治核心,在农村的组织建设得到了健全和巩固。作为不同时期的领导核心,党担负的重要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转移工作重心,也开展了不同特点的民主政治建设,其中包括过渡时期的民主政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十年的民主政治,“文革”十年的民主政治等。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进入改革开放的时期以后,我国农村进入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阶段。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1957年):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亦即建立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时期
这一时期,党所担负的任务是:彻底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改造国民经济。农村党组织的工作重心是实行土地改革。这一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至1955年7月,全国农村党组织积极响应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精神,着力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农业合作社,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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