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湾企业基金会有本土特色的运作模式,和西方基金会运作模式不同。数据显示本土企业基金会的运作情形,无法套用文献中以美国为主的基金会运作模式,而可归整成新的四种模式:①提供赞助;②建立平台(包括:资源整合平台、管理平台、信息平台);③策略结盟;④直接运作。四种模式有可能重复出现在同一基金会中,其中对“直接运作”的偏好,当属台湾企业基金会的重要特色。
第五,台湾企业基金会较多类似企业慈善家的自许,较少有企业社会公民的思维。就基金会的宗旨、目的事业、活动类型来看,台湾的企业基金会普遍认同社会主流价值的公益典范,并遵循慈善家模式,乐于慷慨捐助帮助不幸的人与事,相对较少社区参与及环境关怀的活动,或社会改革乃至政策议题的倡导,而且与岛内外其他非营利组织间的互动亦很少,与文献中所定义企业社会责任(CSR)实践原理,或企业公民之社群参与的典范不尽相符。
冯教授进一步期许台湾的企业基金会在未来能朝以下四个新方向转型。
第一,企业基金会的发展应朝多元公益典范迈进。台湾社会的快速变迁,带来更多元的社会需求,故需要更多元的解决方法与社会资源。伦理/利他模式和利益相关人模式是为台湾人较易接受的企业公益典范,但新古典/企业生产力模式和政治模式典范的认可,亦有其实质的社会效能,且能引导更多的企业投入。
第二,企业基金会可率先倡导企业公民概念,鼓励企业的公益导向走上公民社会的建立。士绅慈善型的公益活动固然有其社会效益,但需要企业庞大的人力、财力及专业资源,企业基金会应可在为台湾健全第三部门发展,尽快建立公民社会方面发挥更大的助力。扮演支持非营利的第三部门发展之中介角色,并非要求企业散尽家财,而是强调非政府组织间的结盟,毕竟企业的永续经营,仍是有赖于一个健全发展的均衡社会。
第三,企业基金会可发挥潜力带领台湾的非政府组织进入国际社会。台湾的企业基金会具有国际化的条件,企业内部的人才及国际经验丰富,企业活动又不乏实质的国际交流机会,因此极有潜力支持或带领台湾非营利/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活动。
第四,企业基金会的资源丰沛,仍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台湾对财团法人的友善态度与捐募法规的适时修订,使得台湾基金会的发展环境日趋良善,再加上国际非政府组织运动与企业社会责任(CSR)思潮的推动,若有适度的倡导,相信台湾的企业家应更能认同企业设立基金会或支持其他运作型非营利组织,以落实更广泛、更扎实的企业公益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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