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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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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研究:194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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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10080673
  • 作      者:
    高冬梅著
  • 出 版 社 :
    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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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冬梅,法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共党史研究》、《抗日战争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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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作为一部史学专著,必须要以丰富的史料作支撑,并且要求作者具备扎实的史学知识和较好的理论水平,来进行历史的梳理和分析。这本专著在这些方面是比较突出的。
    该书运用了大量的档案史料、报刊史料,口述史料,资料占有详尽、丰富。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档案史料的收集中,她还专程到北京、河北等地档案馆广泛收集资料,为了获得鲜活的口述史料,她也做了不懈的努力。在书稿中,她还特别把数字经过统计学深化处理,列表说明问题,这在以往相关研究成果中也是不多见的。
    该书体现了作者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这得益于作者平时研究的细心、周密,和多方面的知识积累。交叉学科研究在当今学术研究中,是很重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对所要说明和分析的问题进行多视角、多侧面、多层面的全方位的描述和分析,使问题的论述更加全面、更加深入。该书就是利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对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的一个成功范例。它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于统计学等方法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研究(1949-1956)》中各显其能,显示了作者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该书有明显的理论提升。史学著作在论证过程中,不仅要有丰富的史料作支撑,最重要的还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提炼。该书较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其中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整体研究与个案分析的有机结合。在全书总体设计和行文中,如何将二者有效结合,是当今一些学术研究成果中,没有很好解决的一大难点。该书选取全国各地比较典型的个案,进行解析,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再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炼,进行理论升华,既凸显了个案研究的优点,又在个案研究基础上进行总体分析,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理论色彩较浓是该书的一大特点。
    整体研究与个案分析的有效结合,带来了理论上的提升,更促进了书中观点的创新。文中一些观点属于作者的原创,例如:认为当时的社会救助思想已经超越了传统的社会救助理念;积极社会救助制度模式与革命性社会动员运行机制相结合,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救助的绩效;成功的社会救助,要以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为背景等等。该书对社会救助成效的评价以及对社会救助与当时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关系的论述也有一定的独到之处。
    至于该书中其他一些令人信服的新观点,限于篇幅,恕不赘述。当然,该书如果能再深入探讨一下新中国成立初期国际环境的影响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实践的关系,同时,再增加一些典型省、市的个案考察,就更为丰润和全面了。总之,瑕不掩瑜,该课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社会史的研究空白,对深化中共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对于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更好地建立科学的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体系,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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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对弱势群体及社会救助诸问题的认识
    研究1949-1956年的中国社会救助,需要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该问题的认识与实践谈起。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下,生活的任何方面,国家的任何地区都不能不受到中央政府使中国革命化的坚定努力的影响。要考察中国社会的任何方面而不考察共产党变革它的努力的来龙去脉,则是毫无意义的”。
    而要全面深入了解与客观评价党和政府的社会救助实践,又必须先从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及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谈起。正是党和政府关于弱势群体和社会救助工作的理念,决定了当时社会救助制度的选择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地位、实施的力度和成效。研究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及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是我们了解、分析与客观评价当时社会救助制度与实践的一把开门之钥。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关怀民生”为念的历史。为了民生,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改造中国社会、解放劳苦大众的革命斗争;全面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则集中主要精力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尽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没有从专业的角度论证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但在他们解决社会问题、解放劳苦大众、改造社会的宏观设想,以及广泛、系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活动中,都蕴涵着一种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思想。对于弱势群体与社会救助的核心理念,即那些关系到社会救助全局性安排和战略性决策的基础性与关键性的问题,诸如有关弱势群体的成因、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社会救助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社会救助中主、客体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诸多方面,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思想体系;贯穿这个思想体系的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所体现的统筹兼顾、积极救助等一系列原则。从一定程度上讲,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是一种全新视角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学说。
    第一节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历史考察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党成立后的整个民主革命时期逐步发展起来的,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所以,要深入了解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有必要回溯民主革命时期党的社会救助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萌芽时期;第二阶段,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发展时期;第三阶段,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时期。
    一、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党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此后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分析中国社会、指导中国革命的理论指南。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始探索改造中国社会、选择中国革命道路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一些社会救助思想开始萌芽。
    要改造中国社会,需要先认识中国社会。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什么?马克思认为,贫困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的不平等战有,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占有又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例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工人除了出卖劳动力,一无所有,这就形成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压迫与被压迫的生产关系。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料所有者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使工人贫困化。在马克思看来,只有通过彻底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才能最终解决贫困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人把中国贫穷落后的原因归咎为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认为是其中的“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造成的,改造中国社会必须经过‘‘民主主义革命”。
    弱势群体是社会的一部分,上述关于中国社会贫穷落后根源的认识和改造中国社会的设想,同样适用于弱势群体,其中包含了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思想的两个方面:弱势群体的成因——社会制度造就弱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救助途径——通过社会革命救助弱势群体。在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明确表述过自己的思想。如“五四”前夕,李大钊在《废娼问题》一文中指出,妓女沦落是因为有一个“社会现象背后逼着一部分妇女不去卖淫不能生活的社会组织”;毛泽东也认为婚姻问题、自杀问题等社会问题“其罪恶的根源仍在于万恶的社会制度”;共产党人普遍认为,“中国无产阶级遭受最残酷、最严重的剥削和压迫”,“贫苦农民几千年来就遭受着封建地主的最残酷的压榨和抢夺”,原因在于“旧的社会制度”。而要救助他们必须得推翻旧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民主主义革命得依靠一定的社会力量来完成。要依靠一定的力量——某些群体进行革命,必须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视野中,革命的最主要动力是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最容易成为且当时许多已经成为弱势群体,所以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就为弱势群体的救助奔走呼号、摇旗呐喊,并对救助之法进行理论上的探讨。这些群体包括失业工人、女工童工、城市贫民、农村贫农及鳏寡孤独等。其中,最早是为救助失业工人呼吁。1922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拟定的劳动立法原则中提出“我等最低限度之要求,亦所应努力实现者”之一是“吾人梦想所不及的”“失业救济与疾病保险”;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中,也提出中国共产党目前的奋斗目标之一是“改良工人待遇”,“保护女工和童工”,“保护失业工人”。随后是对城市贫民和农村贫农的关注,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决议案》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中国共产党不仅主张“供给并改良都市贫民之住宅,规定限制房租的法律”,“制定强迫的劳动保险法”,“救济失业工人”,也主张“贫农由国家发种籽及农具”。在1924年1月《中共中央第四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中国共产党向临时国民政府和国民会议明确指出,对死伤工人要立保险法,对贫民,“要限制房租加租及建设劳动平民之住屋”,对灾民要救灾,要整顿税收以“补助退伍士兵失业贫农及推广教育之经费”,“为保障知识阶层之失业及青年失学计,国家预算中,不得将教育经费移作别用”等等,救助理念中囊括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救助对象。关于娼妓,早在“五四”时期,李大钊等人就超越了传统的单纯道德谴责,开始站在新的高度加以审视。认为娼妓制度的存在“侮辱人权背反人道”,意欲解放妇女,必须废除“大失妇女在社会上人格的尊严,启男子轻侮妇女、玩弄妇女的心”的娼妓制度;张太雷也曾撰文指出,废娼裁兵决不是一个道德问题或法律问题,都是经济问题,是一个很简单的饭碗问题。秉承这种思想,中共三大正式将娼妓纳入弱势群体的范围,关注废娼运动。之后,废娼成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主张。
    由此我们得知,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不仅对弱势群体成因、社会救助对象作了探讨,而且认为救助弱势群体有两种办法,即社会革命与社会政策。但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两种办法不是等量齐观的,认为社会革命是“根本解决”的途径,如李大钊提出救助妓女,“根本解决的办法,还是非把这个社会现象背后逼着一部分妇女不去卖淫不能生活的社会组织根本改造不可。”李达也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就不能不借阶级对抗的形式表现出来”,无产阶级“要解决社会问题,自身若不取得政权,是不能达到目的的,这就是各国社会革命的由来”。而社会政策则被共产党人认为“是补苴罅漏的政策,不成办法”。
    另外,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救助的重要性也作了阐释。1925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指出:“失了土地的农民和失了工作机会的手工业工人”组成的“游民无产者”,“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这一批人很能英勇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1926年5月,《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决议案》中表达了同样的思想:“最穷苦的便是最革命的。”从中可以看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社会救助与中国革命的关系已有了一些初步认识,认为社会救助是很重要的工作之一,不仅涉及社会稳定,而且还涉及革命动力,即如果救助得法就可将社会救助对象转变为夺取新政权的可资利用的革命力量。
    总之,在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关于弱势群体成因、社会救助内涵外延等思想已经开始萌芽。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继续探索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时期。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土地革命的开展,以及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一系列问题如革命道路、革命动力等认识的进一步深入,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得到发展。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成为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发展中承上启下的时期。
    首先,中国共产党继承了以往对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的一些认识。第一,认为是帝国主义和中国反动政府的统治“造成了普遍于全国的灾荒和匪祸,使得广大的农民和城市贫民走上求生不得的道路”。第二,城市失业者、贫民以及农村贫民、灾民等也依然是中国共产党关注的救助对象。只不过因处于农村的环境中,仅对农村根据地的灾民、贫农及孤老病残等群体进行了救助。第三,认为社会革命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根本途径,并在革命根据地开始了土地革命的实践,但事实上在救助根据地弱势群体的工作中,救灾、救助孤寡病残等群体的社会政策也被纳入救助实践。
    其次,在根据地救助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救助灾民和孤寡病残等农村弱势群体的思想得到进一步丰富和深入。中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普遍贫困依然是当时中国的最大国情,这就使传统中国以救灾和济贫为主的社会救助内容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仍然得以延续。但救助方式却发生了变化。对于灾民的救助,虽然同样主张标本兼治,但治本之策,却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始创新:其一,初步提出了生产自救的思想,即“尽量把有生产能力的难民群众切实调查,有计划有组织地去分配他们生产,组织生产合作社”;其二,主张大力防灾而不是救灾。如中央苏区政府“为了保障田地生产,不受水旱灾祸之摧残,以减低农村生产影响群众生活起见”,积极倡导兴修水利、植树造林,以涵养水源和防治水土流失。至1934年,江西、福建、粤赣、闽浙赣四省修复水利工程10980座,新建水利工程892座;1934年瑞金和兴国植树993500株,福建苏区植树213800株、播撒木梓树种1699斤。其三,主张变革生产关系。如主张通过建立劳动合作社、耕牛队、犁牛合作社等劳动互助社组织、开展合作运动来弥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不足。这更是前所未有的。治标方面,中国共产党和根据地政府将传统的急赈、调粟、垦荒、节约等消极救助措施都拿来为其所用。如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初期,对遭受“敌灾”的老百姓,湘赣边区政府“拨了二千银元救济”;1933年仅江西、福建、闽浙赣三省就开垦荒地260000担田;在灾荒期间各级政府和各群众团体带头,“一切费用都要十二分的节俭”,开展节约运动;对缺乏种子、劳力的灾民,苏维埃政府提供帮助,其中,种子问题主要采取借贷和免费发放的办法解决;等等。治标之策也集传统之大成。
    又如对孤老残废群体,1928年3月《中共中央通告第三十七号》规定“由乡苏维埃维持其生活”,具体办法首先是分配土地,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其次是由“苏维埃政府实行社会救济”,基本上主张单方面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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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一、问题的缘起
二、核心概念的厘定与解释
三、相关研究的回顾、评述与本课题的研究目标
四、研究框架、路径与方法
五、本课题的基本结构与重点、难点
第一章 1949—1956年中国弱势群体概况及特征
第一节 自然灾害与灾民面临的生存危机
一、1949—1956年的自然灾害
二、灾民面临的生存危机
第二节 严重的失业现象和失业群体的生活与心理问题
一、1949—1956年中国的失业现象
二、失业群体的生活与心理问题
第三节 近代中国遗留的社会问题与妓女、乞丐等群体的生活困境
一、娼妓的渊源与悲惨遭遇
二、乞丐现象及其游堕生涯
三、生理性弱势群体的生活困境
第四节 弱势群体的特征
一、相对于当时其他群体而言的特征
二、与其他时期相比,1949—1956年中国弱势群体的特点与影响
小结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对弱势群体及社会救助诸问题的认识
第一节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历史考察
一、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
一、关于弱势群体成因的思想
二、对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工作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
三、对社会救助内涵与外延的认识
四、对社会救助中主、客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所体现的原则
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
二、政府与社会协同联动的原则
三、积极救助原则
小结

第三章 社会救助制度
第一节 社会救助制度的确立
一、各类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制度的确立过程
二、对社会救助制度确立原因及其特点的评析
第二节 社会救助制度结构
一、社会救助目标系统
二、社会救助规则系统
三、社会救助组织系统
四、社会救助设备系统
第三节 社会救助制度运行中的管理与动员
一、资金的筹集与发放
二、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社会救助中的社会动员
小结

第四章 政府救助
第一节 灾民救助实践——以河北省为例
一、救灾的背景
二、救助工作的开启与发展过程
三、具体做法及其得失
四、救助绩效与特点
第二节 失业者的救助——以北京市为例
一、救助工作的演进
二、具体做法
三、救助绩效
第三节 妓女群体的救助——以北京市为例
一、管制妓院,遏制娼业
二、封闭妓院,断然禁娼
三、教育、救助妓女
四、娼妓问题成功解决的原因
第四节 乞丐群体的改造与救助——以北京市为例
一、强制收容方针的实施
二、收容所内的教育和改造
三、乞丐们的去向和救助绩效
四、乞丐救助与妓女救助之异同
第五节 生理性弱势群体的救助
一、对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及无生活来源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救助
二、孤儿、弃婴等特殊儿童的救助
小结

第五章 民间社会互助
第一节 家庭的互助保障
一、家庭依然是育儿养老的主要责任者
二、家庭互助保障观念和方式的变化
第二节 慈善团体的慈善事业
一、历史的梳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慈善团体
二、慈善团体的走向与慈善事业的开展
三、慈善事业的特点及其式微的原因
第三节 国家主导下的民间互助共济
一、节约与募捐
二、自由借贷
三、互助合作生产
小结
结束语
一、基本评价
(一)基于一般社会政策原则的评估
(二)宏观历史视野下的考察
二、社会救助与1949—1956年的中国社会
(一)社会救助与政治
(二)社会救助与经济
(三)社会救助与社会、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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