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农业机械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个关键环节,要实现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化农业必须建立在高度的农业机械化基础上。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逐步转移到非农产业,农村留守老人、妇女越来越多,劳动用工日趋紧张,农忙季节尤其突出。农机合作社通过订单作业,逐步实现集中规模化作业,推进了土地流转进程,节省了人工劳动力,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扩大了农业生产的经营规模;还能够使农机大户联合起来,有效地整合了农机资源,提高了作业效率。大量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使得农村大量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收入多元化,增收效果明显。
(三)我国农机合作社主导一体化经营的实践
1.合作社整体发展情况
在我们调查的合作社中,注册时间在2007年7月以后的有44家,占84.62%。其中,成立最早的是浙江省湖州市大潘兜水稻农机专业合作社,于2005年8月成立。从注册部门看,52个样本中只有l个合作社是在民政部门注册,该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3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前;其余的合作社都是按照规定在工商部门注册。
按合作社发起者类型分,通过①村集体发起成立的合作社有3家,通过②农机或种粮大户发起成立的合作社有32家,占61.54%,通过③涉农企业投资成立的合作社有4家,通过④农机协会成立的合作社有2家,通过⑤县农机局成立的合作社有6家,通过⑥乡镇农技中心成立的合作社有1家,通过②③共同发起的合作社有2家,通过②⑤⑥共同发起的合作社有1家,通过②⑥共同发起的合作社有1家。
从合作社机具总资产规模看,1000万以上规模的合作社有7家,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为5600万元;100万以上规模的合作社有48家,所有样本平均机具总资产规模为567.52万元。
(1)制度建设
从对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看,规范的治理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在章程制定方面,与2家合作社都在工商部门规定的示范性章程基础上加以细化制定了自己的合作社章程,章程中都注明了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以及利益分配制度;从组织结构来看,都建立了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共同管理、相互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总体看来,农机合作社健全的组织结构已经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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