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并非越反越多。有些同志看到近年来查处了不少腐败分子,就发出疑问:“腐败分子怎么越反越多”。这个看法是片面的。首先,要进行量化分析。以去年为例,全国共处分党员115143人,但这只占党员总数的1.7‰。而且这些党员受处分,绝大多数不是腐败问题,而是因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工作作风或生活作风问题受到处分。这些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腐败分子在党内毕竟是少数。其次,要历史、辩证地看问题。例如,最近几年我们查处的一些省部级干部,其违纪时间大都发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如,前不久,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洪泉等几名法官腐败案,就发生在1998年,法院指定拍卖行的时候。这一方面说明,腐败分子隐藏得很深,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分子终究会暴露,我们党惩处腐败的力度始终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二是通过抓源头,建立了一套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完善,腐败现象一定会越来越少。比如,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土地、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改革,大大地约束了行政权力,通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来配置资源,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有效地预防了腐败,随着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腐败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三是通过严治理,人民群众和国际组织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民意是检测反腐败斗争的晴雨表。2007年中央纪委在广东随机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群众对反腐败成效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达76.5%,同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退至历史最低。就深圳市来说,认可率达到了84.5%,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事实表明,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前途越来越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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