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腐败促使政权进一步软化
腐败是软政权的产物,同时它又会促使政权进一步软化。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认为,腐败从根本上讲不过是软政权的一个具体表现而已。它表现为,缺乏立法和具体法律的遵守与实施,各级公务人员普遍不遵从交给他们的规章与指令,并且常常和那些他们本应管束其行为的有权势的人们与集团串通一气,通行“权钱交易”原则。“软政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的随意性控制,那些掌握经济、社会和政治大权的人,利用随意性控制牟取暴利。即使制定了法律,也不被遵守、不易实施。在“软政权”中,制度、法律、规范、指令、条例等都是软约束,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有好处时执行,没有好处时不执行;有“关系”时执行,没有关系时不执行。
“软政权”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在私人领域,引入理性的利润动机和市场行为是困难的;另一方面,在公共权力领域,抑制、消除个人利益动机也同样是困难的。这样,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难以确立或失效;社会收入分配机制扭曲,人们不是把精力放在寻利上,而是用在寻租上;降低政府的权威,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等等。一言以蔽之,“腐败行为对任何实现现代化理想的努力都是极其有害的。腐败盛行造成了发展的强大障碍与抑制”。软政权导致了腐败的产生,反过来腐败又降低了政府行为的效率,降低了政府的权威,使软政权进一步软化。
(三)腐败导致政权合法性危机,危害政治稳定
所谓“政权的合法性”,是指民众对于公共权威的认同和服从。合法性就相当于某种类型的价值。“政权的合法性危机”,则是指政权所赖以维系的社会价值体系出现的危机,它突出表现在人们政治信任感的丧失、政治信仰的动摇,对现有政权表现出强烈的离异倾向,因而成为引发政治不稳定的重要动因。
腐败是导致古今中外一切政权出现合法性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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