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法理学
第一章 法的概述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的内涵、本质及基本特征
(一)法的内涵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它应当是通过利益关系的调整实现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正义的工具。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二)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可分为三个层次:
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的第二级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第三级本质,就是法是规范人们的行为和责任的规定。而这种规定,归根结底受当时经济条件的限制。
(三)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二、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一)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法能否对社会发生作用,法对社会作用的程度,法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效果,不是法律自身能够决定的。确定法的作用,必须从法的本质和目的这一角度出发。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