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基本情况分析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集中地,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力量。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情况复杂,队伍庞大,涉及国民经济的每一个行业。目前,事业单位的各项制度改革正全面铺开。2006年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方面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相关配套政策未能及时跟进,也还存在着分配秩序混乱、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
第一节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发展及运行情况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共经过四次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建立了等级工资制;1985年,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按照“政事分开”和分类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在形式上实现了与机关工资制度相分离,初步建立了符合事业单位不同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2006年,建立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四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特点比较见表4—1。
一、1956年等级工资制运行情况
1956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这次改革的背景和动因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同时进行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1953年国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大规模经济建设,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提高,国家财政状况趋于好转,改善人民生活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放初期实行实物供给制、包干制或半包干制、工资分制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工资制度,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不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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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湘泉
以知识型员工为主体的组织构成,沿袭已久的制度路径依赖和既有刚性利益的心理预期,致使事业单位改革及管理日显网难。本书集多年的理论思考,以改革为经,制度为纬,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实际,落脚于管理技术设计,是关于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方面一本不可多得的探索之作。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员、博士 林泽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