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个常态化”是一次深化改革的探索<br>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可谓世事更迭逐浪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到1986年):主要是理顺过分集中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并提出了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第二阶段(1987年到1999年):主要是单项制度的探索和创新,初步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第三阶段(2000年至党的十七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始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为起点,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第四阶段(党的十七大以来):进入总结提升改革经验,并加以常态化运用的新阶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始向纵深迈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浪潮,催生着改革创新的思想火花和生动实践。实施“五个常态化”,就是主动顺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潮流,紧紧把握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脉搏,在充分吸纳各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升,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套规范开放的选人用人体系,使之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态化实践。<br> 三、“五个常态化”是一个扩大民主的进程<br>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长期以来,由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公开、不透明,广大干部群众如“雾里看花”,由此产生了许多猜测、疑惑,甚至不满。怎样“给干部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最好的方式就是扩大民主。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民主好比干部工作中的阳光,通过公开这个法宝,消除“暗箱操作”等用人上的腐败现象,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实施“五个常态化”,将空缺职位、任职条件、选拔程序全部公开,使选人用人过程公开透明,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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