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为政之要首在利民,为治之道重在安民。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千方百计解决好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尤为重要。要始终重视民生、时刻关注民生,紧紧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议政建言,协助党和政府做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鼓励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企业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广辟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注重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独特作用,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选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宗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四)着力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的大团结大联合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离不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离不开海外侨胞广泛支持。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拓宽与港澳各界人士的沟通渠道,密切与港澳委员的联系,完善发挥港澳委员作用的工作机制,支持港澳委员在香港、澳门社会政治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协常委会议精神,结合港澳委员关注的问题,组织好在内地的考察、视察活动,鼓励他们为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献计出力。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认真学习宣传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自身优势,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与人员往来,就发展两岸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密切与归侨侨眷的联系,继续组织侨胞代表回国参观考察,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回国创业或为国服务。
(五)着力拓展人民政协的对外友好交往
开展人民政协的对外友好交往,对于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有计划、有重点、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各专门委员会的对外交流。继续支持中国经社理事会开展友好交往活动,切实做好“21世纪论坛”2010年会议的筹备工作。加强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与世界宗教和平组织的联系与交往,广泛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状况。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了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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