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深厚海军人脉资源的福建省,通过从海军购买老舰改造,以及在香港等地自造新舰,很快便建设起了一支颇具规模的盐务缉私船队。与众不同的是,这支船队的所有缉私舰船,都以“公”字号命名。1913年12月3日,福建福州籍的海军司令刘冠雄致电总统袁世凯,报告福建盐运使刘鸿寿通过财政部与海军商议,最终决定将老舰“飞霆”出售给福建,所得经费用于筹备购买马江挖泥船。[1]历史惊人相似的是,鱼雷炮舰“飞霆”与同名的那艘蚊子船,最后都成了盐务系统的缉私船。
福建盐务转购“飞霆”后,立即将“飞霆”送往香港船厂进行大修和改造。新购入的“飞霆”,在福建盐务缉私船队中是吨位、规模最大的一艘,按照习惯,“飞霆”随之被更名为“公霆”,舰上的设施也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造。可以判定的是,“飞霆”最终也没有能重新安装甲板上的鱼雷发射管,根据盐务缉私的实际需要,香港船坞在空空的甲板上改装了一套搁艇设备,用于搭载一艘充当缉私快艇的机动舢板。“当时最大的缉私船是‘公霆’号,它原是海军‘霆’字号炮舰,使用前在香港大装修,还在甲板上放一小轮船,可以随时放下使用。”
整修完毕的“公霆”,在1914年从香港开抵厦门,驻防缉私。似乎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盐务部门竟然委任一名福建船政毕业的不得志学生担任船长,这名刘姓船长还沾染有严重的鸦片时癖。尽管在其管理下,展现在人们眼中的这艘军舰异常干净整洁,但终究令人无法放心。果不其然,就在从厦门开驶省城福州的途中,噩耗传来,“公霆”不幸于龟山附近海域触礁沉没。[2]
身世坎坷曲折的“飞霆”,从降生后就始终没有能够施展其抱负,最后竟葬身在闽海的波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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