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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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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各国议会立法程序比较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478299
  • 作      者:
    易有禄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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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易有禄,1971年生,江西省于都县人。1994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2009年再度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立法学、比较议会制度、财法。先后在《现代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河北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出版专著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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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各国议会立法程序比较》运用比较法社会学的方法,对世界主要国家的议会立法程序进行比较研究。《各国议会立法程序比较》在内容体系上以正式立法程序的4个阶段,即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法案和公布法案为纲,比较不同国家在这4个阶段的异同,并在此基础上反观我国现行立法程序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革与完善的相关建议。
    《各国议会立法程序比较》适于法学专业学习者、研究者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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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4.1982~1999年
    1982年《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人大会议程。”第3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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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立法程序的概念界定
二、立法程序的阶段划分
三、立法程序的功能分析
四、立法程序的比较研究

第一章 提出法案程序之比较
第一节 提出法案的概念与意义
第二节 立法提案权的归属问题
一、国外立法提案权的归属
二、我国立法提案权的归属
第三节 立法提案权的行使限制
一、权限限制
二、程序限制
三、形式限制
四、时间限制
第四节 法案的列入议程与撤回
一、法案的列入议程
二、法案的撤回

第二章 审议法案程序之比较
第一节 审议法案的概念与基本模式
第二节 议会委员会对法案的审议
一、国外议会委员会的法案审议
二、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委员会的法案审议
第三节 议会大会对法案的审议
一、国外议会对法案的大会审议
二、全国人大对法案的大会审议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案的审议
第四节 我国法案审议程序的完善
一、我国国家立法机关法案审议程序的缺陷
二、我国国家立法机关法案审议程序的完善

第三章 表决法案程序之比较
第一节 表决法案的原则
一、多数决原则的合理性及其适用的限制
二、少数权利的尊重及对少数不当的防止
三、多数决的法定人数构成及其计算基准
四、表决后赞成票与反对票持平时的处理
第二节 表决法案的方式
一、公开表决与秘密表决
二、亲自表决与委托表决
三、整体表决与逐步表决
第三节 一公民复决通过法案
一、公民复决的概念和类型
二、公民复决的理论争议
第四节 我国法案表决程序的完善
一、转变表决观念
二、完善表决规则
三、改进表决方式

第四章 公布法律程序之比较
第一节 公布法律的概念与意义
一、公布法律的概念
二、公布法律的意义
第二节 公布法律的主体
一、国外公布法律的主体
二、我国公布法律的主体
第三节 公布法律的方式和时限
一、公布法律的方式
二、公布法律的时限
第四节 立法复议与立法否决
一、立法复议
二、立法否决
主要参考文献
各章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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