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诚信品格结构
本书中的诚信是指个体在一定关系中所表现出的以诚实、信用、信任为核心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品质和行为倾向。诚信,即诚实、信用、信任。此定义有三层含义:第一,诚实待人赢得信用;第二,以信用取信于人;第三,信任他人。为此,我们首先论述诚信品格的诚实、信用和信任三因素,进而对当前诚信品格结构研究的现状加以描述,最后对大学生就业诚信品格结构进行初步探索。
第一节 诚信品格的三因素
人的内在的德性。它包含着真实不欺,即在无人监督或可以不受舆论谴责的情况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信”是诚外在的表现。总体来看,具有较高诚信品格的人一定要诚于内而显于外;心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对他人不存诈伪之心,不说假话,不办假事;开诚布公,取信于人,即诚信品格包含了诚实、信用和信任三因素。
一、诚实
诚实是最原始最古老的道德要求之一,也是在道德品质养成中,人们比较重视的基础品质。作为诚信品格的因素,诚实主要是指真诚笃实,言论行为跟内心思想一致,是一种心理品质和道德品质。这就要求具有诚实品质的人在与他人交往中说真话,向别人传递真实信息,不掩盖或歪曲事实真。可以看出,诚实强调的是不欺骗,言行一致,不文过饰非。通常当我们说自己很诚实的时候,意思就是我们没有说谎。我对你很诚实,因此我告诉你的都是实话。此外,你也可以对自己诚实,不对自己说谎。
诚实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从与诚实相对的概念进行研究,例如说谎、欺骗等不诚实的方面。说谎的研究主要探讨说谎概念及其发展和影响因素,其中主要有命题原理、原型原理和民俗原理三大理论观点,后两者受到较多的研究关注。原型理论通过语言表述与事实相违背(事实成分)、说话者知道此言语表述是错的(信念成分)、说话者有意欺骗听者(意图成分)来定义说谎的特征。民俗理论强调社会和文化因素在个体定义说谎时所起的作用。Sweetser在1987年的研究中发现一种言语表述是否被认为是谎言,不仅仅取决于说谎的原型成分是否出现,还取决于交谈发生的背景。徐芬、荆春燕等的研究证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对不同类型的谎言和真话的道德评价越来越多地考虑交往动机或者情境的因素。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谎言、诡计或者欺骗究竟为何产生?它们是否如某些观点所言,仅仅是人类保护自身利益的本能和控制他人的方式?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贝拉女士从社会各阶层招募了3000人进行了一系列实验。结果发现:一般人谈话进行到10分钟后五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开始说谎;但是,如果谈话者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那么三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开始说谎。她说:“高等教育使一些人的词汇量大增,也使他们更有信心进行欺骗。当然这种谎言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姑且称之为无伤大雅的谎言,但这些人比社会上的其他人更善诡辩,说的话也更似是而非。”从心理学上说,做一个“心口一致、言行一致”的“透明人”既不利于自己的生存,也不利于维持正常的社会关系,会给自己和别人制造出无穷的麻烦和苦恼。如果说不诚实是必然的、必要的,那我们应该对它保持适度宽容的心态。撒谎并不都是不道德的,生活中有时需要必要的撒谎或者善意的撒谎。有研究认为,在以下三个方面可以允许使用“必要谎言”或者“善意谎言”:不在信任关系中的人(敌人、骗子);对方不能理解、承受事实真相(如实话会引起癌症病人病情恶化);自己做好事不留真名。当然,在教育学生做这种区分的时候有时候会显得非常困难和带有冒险性。
日本齐藤勇教授在《人为什么会言行不一》这本书中说,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凡是‘人’,就不可能完全做到言行一致。”他甚至说:“言行不一致,这才是有血有肉的人呢!”相反,那种心口一致、言行一致的人实际上会给自己“产生另一种压力,使自己吃不消”。幼儿由于存在主客不分的心理,很容易出现非道德的不诚实。认知上的主观化容易造成别人眼中的我与自己眼中的我不一致,这样,别人就可能会说我“言行不一”。如果对所做的事有很强的罪恶感和羞耻心,人也会用谎言掩饰自己,以避免难堪。
心理压力也是造成“不诚实”的原因。出于某种压力(如金钱、权威、生存),人可以心口不一。费斯汀格在《认知失调理论》中指出,在解决心理失调的时候,如果受到外在的强化而不能让说的与想的取得一致(不能如实讲心里话),那么,人就会想办法让想的与说的取得一致,先说服自己,让自己从心里认同嘴上所说的——尽管他知道自己所说的内容并不正确。这样,人看上去好像还是按照自己的“心”去“言”,但是实际上,“言”已经下意识地支配了“心”。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拉皮尔(I aPiere,Richard)在1930-1931年做过一个著名的“言行不一”实验。他邀请一对很有风度、富有魅力、容易赢得钦佩和尊重的中国夫妇做了一次环美旅游。由于那个时候美国人对亚裔人存在严重的偏见和歧视,他估计沿途的旅馆会拒绝让中国人住宿。而实际情况却是,所到之处,大多都礼貌地接待了他们,在67家旅馆中,只有一家旅馆不予接待,接待质量处于中等及中等以上的有61家;在184家餐馆和咖啡馆中,没有一家拒绝接待,接待质量处于中等及中等以上的有178家。然而,六个月后,他通过问卷调查发现,73家旅馆和l51家餐馆给出的笔头(口头)答案竟然各只有一家表示愿意接待中国客人。这非常雄辩地说明,在“当面”的压力下,人的实际行为与不“当面”时的心理态度之间往往很不一致。
刘润刚对791名大学毕业生的求职行为进行了研究,也发现个体说谎行为会受到环境压力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低分组(高就业压力感)35.3%的被试选择不说谎,而64.5%的被试至少选择说谎一次;35.8%中间组的被试选择不说谎,而64.2%的被试至少选择说谎一次;42.3%的高分组(低就业压力感)被试选择不说谎,而57.7%至少选择说谎一次。不同压力感的三组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说谎行为的选择在0.05显著性水平上存在差异。这也证明了较强的压力感更容易使个体做出“不诚实”的行为。
是否有些人比他人更诚实和可信?回答是肯定的,但这点不像差异一样与生俱来。在实验室实验和实地研究中都存在有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在信任他人或自身的可信赖性方面,每个人总体的判断差别是很大的。人们通常从他们早年的与诚信相关的经验进行推断,以此来建立对他人的一般看法。因为期望分别来自于各个不同的社会代表,人们各自获得的对他人信赖程度的期望值是发散的,从而最终以相对稳定的个性特征的形式呈现出来。通常的情况是,诚实的人们更容易相信别人。
二、信用
讲信用、守信用、有信用就是诚实、真实无欺的表现,具体表现为“遵守诺言、践行约定”。信用是对行为的一种规范要求,是指人与人在合作、交往中对他人诚实守信。随着经济活动中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信用逐渐被赋予越来越多的意义。因此不同学科的学者对“信用”的外延或内涵的理解也有区别。于是“信用”概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在经济领域表现为经济信用,一般被定义为经济交易主体之间的一种借贷活动、关系或能力;在现代商业社会,人们谈论的信用大多是指经济信用;在政治领域表现为政治信用;在社会生活领域表现为社会信用,即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遵守诺言、践行约定”,一般被理解为由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与政府信用三者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可以看出,在实际生活中信用概念在不同领域的具体内涵是不同的。然而,信用不仅是一个经济或社会问题,同样也是一个道德品质的问题。
信用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的行为规范,是行为主体双方在社会交往中,坚持以诚实守信为道德支撑,在履行成约的基础上,相互信任,是社会活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这里所说的信用是指个体这种心理对秩序预期的现实结果或信任的客观结果。因此,道德信用是在人们(包括人格化的集体)的社会活动中由一定的约定、承诺、誓言等引发的一种伦理关系及其相应的原则和品行,并通过履行约定的事情而取得信任。道德信用的生长空间是广阔的,它不仅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而且涉及一切有约要践的社会活动,无论其是书面的正式契约还是口头的承诺。因此,信用是能够履行构成整个社会的个体在从事一切行为的时候,对做出的约定保守承诺,而取得他人或公众信任的一种品质。
可以用一种评价来体现信用的客观性,这种评价是他人或公众对主体的各种行为的综合诚信评价,一般用“信用度”来表示。信用度也可以作为主体诚信品质的衡量指标之一。守信和失信,是信用度的两极。守信,就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信任。失信就是违背诺言,背弃成约,从而失去信任。无论个人还是群体,守信就会获得良好信誉和发展机会,失信就会失掉机会,甚至受到惩罚。另外,个体对信用的态度和观念也可以作为衡量其信用度的一个指标。文亚青等人对“大学生信用认识、社会信用评价、自身信用行为和对社会信用建设的建议”等四个方面的抽样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大学生的信用观念总体说还是较清晰、较强、较好的,但同时也存在不够全面、不够稳定、不够深刻的特点。在个人信用行为状况的调查中,有96.5%的被试“在与陌生人交往中”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设防心理。这反映出对现行社会信用持不同程度的否定态度。然而对“拖欠学费者态度”的调查中,66.5%的被试选择不同程度的“宽容行为”。这两个调查的结果看似矛盾,但实际上反映出被试对信用态度的不稳定性。研究者认为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是社会风气不佳,“糟糕的”社会信用机制客观上造成“守信者受损、失信者获益”,扭曲了学生的诚信思想。当然,人们信用与否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周围环境和社会风气是影响人们信用与否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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