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会筹备期间,工作小组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大会召开期间,工作小组由大会秘书处领导。各工作小组的职责是:秘书组:负责党委会(纪委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及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印制、发送等工作;联络各代表团(组),了解掌握各代表团(组)的讨论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并及时向大会秘书长、大会主席团报告;编发大会简报、快报等。
组织组: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的提名选举工作,并负责编制代表名册;指导下属党组织酝酿推荐党委会(纪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拟定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代表团(组)长、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名单;承办选举方面的事宜等。
宣传组:承办党代表大会选举的宣传教育和大会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包括制定大会宣传教育计划,编发宣传教育提要;指导下属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音像资料的录制和管理工作等。
会务组:承办会议活动方面的有关事宜,包括编发会议通知,安排布置会场,协调会议活动等;负责大会证件的制发和文件材料的印发工作;编制大会预算,负责大会财务、食宿、车辆管理以及其他生活服务工作。
(2)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党的委员会负责成立。一般由3至5人组成,可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或组织部门负责人兼任。组员从组织、纪委部门的工作人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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