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至2004年11月,省纪委配合中央纪委、会同河源市纪委,以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蓝运生(港商)集资诈骗案为依托,以紫金县临江开发区经济案为突破口,成功查处了河源系列腐败案。该案涉及省部级干部1人、市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59人及一大批科级以下人员,其中立案查处省部级干部1人、市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30万元。省人大副主任、原河源市委书记张凯被开除党籍。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市人大副主任、原市财政局局长郑康明,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市国土局原局长俞向东等人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通过对该系列案的查处,有力惩治了腐败,促进了河源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河源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受到河源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审时度势,主动出击,一举拉开查办序幕
河源于1988年建地级市。建市初期,当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较好,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平稳。但从1992年起,由于河源市委、市政府少数领导的理想信念和执政理念出现偏差,既严重影响了该市经济发展,又带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造成千群关系紧张,群众反映河源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增幅居高不下。尤其是对河源东江化纤厂、东江水厂、源昌电厂等大型项目上马一个垮掉一个,以及对蓝运生违规承包河源市国债服务部,在全国17个省非法集资13亿元等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引起省委领导高度重视。
1998年2月,蓝运生集资诈骗案败露,蓝携款潜逃。省委领导批示务必将蓝缉捕归案。蓝运生原系紫金县供销系统职工,男,1961年生,初中文化,1990年1月移居香港,1991年底应当时河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邀请回河源投资经商,1994年成立“奥生公司”,从事土地开发,之后又以东源县居民的假身份违规承包河源市国债服务部,以虚开国库券代保管单、虚构国债交易为手段,非法集资13亿元,其中诈骗人民币211笔共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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