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贪、贿的发生与存在,哪里就有反对和制止贪、贿的行动。这是人类社会的进步性所决定的。古代一些部落首领如黄帝、少昊、颛顼等,就是坚决反对蚩尤和饕餮等“四凶”的,并且取得了胜利。他们不但有反腐败的实际行动,而且也形成了最初的反腐败思想理论。相传虞舜就曾提出:“夙夜惟寅(敬),直哉惟清。”还有一个名叫皋陶的氏族头领,明确提出“九德”的社会管理理论,其中就有“直而清,简而廉”的要求。
原始社会解体之后,人类相继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除了在欧洲的古希腊有过时间不长的奴隶社会城邦民主制外,在世界绝大多数的时间和地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普遍实行的是专制政治制度。以中国为例,在这种专制制度下腐败现象达到了最高峰:
其一,从数量看,“贪官污吏何其多,清官何其少”。这是历史学家的感叹。不论是哪一个朝代,还是整个历史,清官总是极少数,贪官始终是多数。自我国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就有了数不清的腐败事项和贪官污吏的记载。历朝历代的贪官污吏数不胜数,仅明朝初的洪武九年这一年,就有一万余贪官被发配凤阳;而清正廉洁的好官却寥若晨星,明末清初的史学家张岱,为了写出一本介绍清官的书,遍读古书,数了又数,发现史上记载的清官廉吏也不过四十位。
其二,从时间看,“腐政时间何其长,廉政何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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